-
7大部门联合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
2019/12/3 10:36:0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旨在加快现代信息化、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航运要素的深近日,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旨在加快现代信息化、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与航运要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智能航运新业态。
《意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育航运新业态为主线,全面深化航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动产业协同创新与发展,努力提高我国航运和相关产业竞争力,加快推动交通强国、创新型国家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作出贡献。
《意见》明确了4个阶段发展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我国智能航运发展顶层设计,理清发展思路与模式,组织开展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和公益性保障工程建设,建立智能船舶、智能航保、智能监管等智能航运试验、试点和示范环境条件。到2025年,突破一批制约智能航运发展的关键技术,成为全球智能航运发展创新中心,具备国际领先的成套技术集成能力,智能航运法规框架与技术标准体系初步构建,智能航运发展的基础环境基本形成,构建以高度自动化和部分智能化为特征的航运新业态,航运服务、安全、环保水平与经济性明显改善。到2035年,较为全
面地掌握智能航运核心技术,智能航运技术标准体系比较完善,形成以充分智能化为特征的航运新业态,航运服务、安全、环保水平与经济性进一步提升。到2050年,形成高质量智能航运体系,为建设交通强国发挥关键作用。
《意见》提出了10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二是提升港口码头和航运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推进智能船舶技术应用。四是加强智能航运技术创新。五是加快船舶智能航行保障体系建设。六是提升港口及其重大装备和智能航运仪器、设备、系统的设计与建(制)造能力。七是培育智能航运服务新业务新模式。八是防范智能航运安全风险。九是加强智能航运法规标准与监管机制建设。十是加强智能航运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