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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关键力量
2020/7/6 12:25:03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2019年,在国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国内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背景下,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各领域数字经济稳步推进,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2019年,在国际经济环境复杂严峻、国内发展任务艰巨繁重的背景下,我国数字经济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各领域数字经济稳步推进,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中国信信息通信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显示,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数字经济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数字经济增速持续保持高位,数字经济贡献水平显著提升,数字经济结构继续优化升级,数字经济区域发展百花齐放。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各领域发展亮点频出:数字产业化稳步发展,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数据价值化加速推进。
数字经济整体发展迈向新高度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扩张、再上新台阶。近年来,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核心的增长极之一。白皮书显示,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逐年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2005年至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14.2%提升至36.2%,2019年占比同比提升1.4个百分点。
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已成为我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关键抓手。白皮书显示,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名义增长15.6%,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约7.85个百分点,高于同期第一产业名义增速6.8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名义增速9.79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名义增速6.54个百分点。从历史维度来看,与2005年相比,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长了12.7倍,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0.6%,而同期GDP仅增长了4.3倍,年复合增长率为12.6%,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增长2.2倍、3.4倍、5.9倍,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7%、11.1%和14.8%,数字经济成为推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动力。
我国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加突出。白皮书指出,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升,从2014年到2019年的六年时间,我国数字经济对GDP增长始终保持在50%以上的贡献率,2019年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7.7%,成为驱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核心关键力量。同时,数字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显著高于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2019年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3.8%、36.8%和59.4%,均低于数字经济的贡献率。
产业数字化在数字经济中的主引擎地位进一步巩固。白皮书指出,从数字经济内部结构看,数字产业化占比逐年下降、产业数字化占比逐年提升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2019年我国数字产业化向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迈进,行业实力不断增强,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规模达到7.1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1.1%,占数字经济的比重由2005年的50.9%下降至2019年的19.8%。2019年产业数字化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探索,数字技术带动传统产业产出增长、效率提升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达到28.8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6.8%,占数字经济比重由2005年的49.1%提升至2019年的80.2%,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各地区数字经济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白皮书介绍,从总量来看,2019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1万亿元的省份包括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福建、湖北、四川、河南、河北、安徽、湖南等,辽宁、重庆、江西、陕西、广西等省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也超过5000亿元。从占比来看,北京、上海数字经济在地区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数字经济在GDP中的占比已超过50%,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也超过40%,重庆、湖北、辽宁、河北、广西、四川等省份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超过30%。从增速来看,贵州、福建数字经济增长仍领跑全国,2019年增速超过20%,重庆、浙江、河北等省份数字经济增速超过15%,其余大部分省份数字经济增速在10%~15%之间。
数字产业化稳步发展
白皮书显示,2019年,数字产业化增加值规模达7.1万亿元,占GDP比重为7.2%,同比增长11.1%。数字产业结构持续优化,软件产业和互联网行业占比持续小幅提升,分别较上年增长2.15和0.79个百分点,电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占比小幅回落。
其中,电信业基础支撑作用不断增强。2019年,电信业务收入企稳回升,电信业务总量较快增长。初步核算,2019年我国累计完成电信业务收入1.3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0.8%。“双G双提”工作加快落实,网络提速卓有成效,固定宽带迈入千兆时代。移动网络覆盖向纵深延伸,4G用户总数达到12.8亿,全年净增1.17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总数的80.1%。电子信息制造业迎来周期性波谷。2019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3%,增速比上年回落3.8个百分点。2019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累计实现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1.7%,增速比上年回落8.1个百分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稳较快增长。2019年,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超4万家,累计完成软件业务收入7.2万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15.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创新活跃。2019年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完成业务收入1206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21.4%。
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
产业数字化转型由单点应用向连续协同演进,传统产业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链条的改造提升,数据集成、平台赋能成为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关键。白皮书显示,2019年我国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约为28.8万亿元,2005年至2019年,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4.9%,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7%提升至2019年的29.0%,产业数字化加速增长,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服务业领域数字经济领先发展,特别是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服务业数字化发展迅猛,对数字经济增长的贡献巨大。2019年服务业数字经济增加值占行业增加值比重为37.8%,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显著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2019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达8.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9.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0.7%,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2019年,移动支付业务量快速增长,完成移动支付业务1014.31亿笔,金额达347.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7.57%和25.13%。
工业数字化转型正加速推进。2019年工业数字经济增加值占行业增加值比重为19.5%,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增长幅度正快速逼近服务业。制造业成为数字经济主战场,制造企业数字化基础能力稳步提升。设备数字化率和联网率持续提高,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数字化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设备联网率分别达到45.9%、48.7%、39.4%。2018年,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68.7%,全国开展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和个性化定制的企业比例分别达到33.7%、24.7%和7.6%,成为驱动制造业发展方式变革的新动力。此外,我国工业互联网步入发展“快车道”,我国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水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断缩小。2018年,我国工业数字化渗透率为18.3%,5年间与比例最高的国家之间差距缩小了5个百分点。
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
基于大数据的决策支撑能力、综合治理能力建设成效明显,规范有序、包容审慎、鼓励创新、协同共治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速形成。
一是治理规则逐步完善。近年来数字经济立法层级显著提高,《网络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修订完成,为数字化治理提供法律依据。从部门规章看,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市场秩序、融合业态监管、信息内容治理等方面的规则不断完善。二是治理手段进一步优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以数字化手段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三是治理方式加快创新。各监管部门不断探索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特别是对网约车、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数字经济融合业务,已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通过跨部门联席会议、失信联合惩戒等方式,提升协同治理效能。
数据价值化加速推进
数据生产要素属性的提升,关系着经济增长的长期动力,关系着我国发展的未来。价值化的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反映了随着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新生产要素。
从产业角度来看,我国已形成较为完整的数据要素供应链,而且已在数据采集、数据标注、时序数据库管理、数据存储、商业智能处理、数据挖掘和分析、数据安全、数据交换等环节形成了数据产业体系,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能力不断提升。但是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数据交易等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机制设计等方面依然存在很多空白,确权、定价、交易等环节滞后成为制约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的关键瓶颈。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白皮书从五个方面提出数字经济发展建议:一是加速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推进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等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实现传感、控制、管理、运营等多源数据一体化集成。二是推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强企业数字化改造,引导实体经济企业加快生产装备的数字化升级。三是着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强化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占据创新制高点。四是强化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数据交易、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安全保障等法律法规。五是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加强各国数字经济领域政策协调,深度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合作等。(作者:苏晓 )
转自: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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