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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
2021/12/15 17:09:5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12月14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将实12月14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将实现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5%,海洋生产总值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建成10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打造5个千亿级以上的海洋产业集群。
打造东西两翼新增长极
广东是海洋大省,海域辽阔,岸线漫长,滩涂广布,港湾优越,岛屿众多。
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海洋局局长屈家树在会上介绍,为强化“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空间响应,“十四五”期间广东将构筑陆海一体的“一核、两极、三带、四区”的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其中,“一核”指着力提升珠三角核心区发展能级;“两极”即以汕头、湛江为极点加快发展东西两翼海洋经济;“三带”指统筹开发海岸带、近海海域和深远海海域三条海洋保护开发带;“四区”是指聚力建设海洋高端产业集聚、海洋科技创新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海洋经济合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四类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具体来说,广东将着力打造东西两翼新增长极,将沿海经济带建设成为新时代广东发展主战场。
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苏伟光介绍,广东将加快提升汕头、湛江省域副中心发展能级。以省域副中心建设为引领,大力培育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发展极。
苏伟光表示,未来广东将支持汕头打造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和创建现代海洋城市。同时,构建以汕头高铁站、汕头港为枢纽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汕头港航基础设施和集疏运能力。打造汕头海上风电创新产业园,建设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同时,支持湛江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创建现代海洋城市,推动疏港铁路和公路建设,发展海工装备、钢铁等临海工业。推动广州、深圳与湛江、汕头深度协作,构建“双核+双副中心”的动力机制。强化汕头、湛江辐射带动作用,规划建设汕潮揭都市圈和湛茂都市圈,大力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和湛茂一体化发展。
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
广东省海洋经济总量大、海洋产业门类齐全,但海洋经济的整体结构仍以传统海洋产业为主。2020年,滨海旅游、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3个传统产业增加值占全省12个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的比例高达83%,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尚处于培育阶段。
在这样的背景下,《规划》提出,培育壮大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天然气水合物等7大海洋新兴产业,推动海洋油气化工、海洋船舶、海洋交通运输、海洋渔业等4大传统优势海洋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充分发挥广东省在现代服务业中的优势,优化拓展海洋旅游、蓝色金融、航运服务等3大海洋服务业。推动海洋信息产业发展,加快现代数字技术与海洋产业深度融合。同时,重点培育一批海洋领军企业,打造海上风电、海洋油气化工、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旅游以及现代海洋渔业等5个千亿级以上海洋产业集群。
加快发展蓝色金融产业
《规划》提出,广东要加快发展蓝色金融产业。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海洋金融事业部,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和在建船舶、远洋船舶等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同时,推动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积极争取以深圳前海为中心创建“中国蓝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对接深交所和上交所南方中心等资本交易平台,支持涉海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引导吸引各类资本加大对涉海企业股权投资。探索开发期权期货、排污权交易等海洋相关金融产品。鼓励发展海工装备和船舶融资租赁,扶持涉海融资租赁公司做大做强。加快发展航运、滨海旅游、海洋环境、海外投资等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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