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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两项团体标准更新实施 增加多项理化测试指标及方法
2021/12/25 9:08:5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9月28日,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更新的两项团体标准——《雾化电子烟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和《电子雾化液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据悉,更新后的两项团体标准,增加了多项9月28日,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更新的两项团体标准——《雾化电子烟装置通用技术规范》和《电子雾化液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据悉,更新后的两项团体标准,增加了多项理化测试指标及测试方法,提出了雾化液“禁用物质名单”,对电子烟制定了更明确的安全要求。比如,在雾化液品质检测上,更新后的两项团体标准新增“相对密度、折光指数、粘度、酸值、pH值”等理化指标,可更全面检测雾化液,保证品质稳定性。
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王卫军称,“禁用物质名单”符合全球主要国家监管惯例,并具备高度灵活性,一旦发现新的违禁物质可随时纳入名单中,便于监管部门检测特定物质。
目前,国内电子烟强制性标准尚未出台,团体标准由此成为指导企业生产的重要依据。中国电子商会于2017年发布了国内首个电子烟团体标准,成为指导企业生产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本次更新的两项团体标准,参考法国、英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规定,融合了《欧盟烟草指令》和国内相关要求,增加了多项检测内容。
此外,更新后的两项团体标准同步更新了未成年人保护条款,要求在雾化器的外包装上标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的警告语或警示图形符号。同时,更新后的两项团体标准要求开放式雾化电子烟装置应具有防护功能,防止小于52个月的儿童开启,避免因操作不当误食电子雾化液。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表示,他们希望通过更加完善的行业标准来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并且鼓励业内头部企业在相关标准之上,执行更加严格的企业标准,从而引领全球产业发展。
据悉,《电子雾化液安全技术规范》的主笔单位是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电子烟雾化类器具产品通用规范》的主笔单位是雾芯科技、深圳麦克韦尔科技有限公司。评审专家组则来自深圳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海关工业品技术检测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山大学等研究机构。
转自: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