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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7个主题样板区,内蒙古印发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
2024/3/21 11:13:56 来源:中国环境APP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日前印发实施,提出科学谋划全区自然保护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指导自然保护地科学化、精细化《内蒙古自治区自然保护地体系发展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日前印发实施,提出科学谋划全区自然保护地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指导自然保护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服务于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内蒙古横跨三北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拥有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沙漠等丰富多样的自然形态,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也是我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最为集中、危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目前,内蒙古共设立自然保护地380处,整合优化后289处,总面积1437万公顷,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6种类型。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发展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和系统保护,结合全区实际,以“一线筑基、七区联动”的空间布局,打造“全国跨境保护”“国有林区绿色发展”等七个主题样板区,以点带面,组团式带动全域自然保护地保护发展。按照工作目标,到203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内蒙古国土面积比例12.5%以上,建成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共享的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据悉,《发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区域热点问题,通过前期全面调研摸底,系统梳理全区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以及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充分与“三北”工程六期规划,“三大攻坚战”、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战略等相衔接,针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薄弱环节,提出体系建设、保护修复、管理能力提升、民生共建共享等4方面16项任务,并将所有工程按自然保护地、体系、盟市、分区、分类、分级、建设时序等落实“一张表”,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发展规划》对照《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标准》,首创性地建立了基于核心价值和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构建模型。通过分析自治区代表性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自然遗迹与景观资源四个层面的空间分布,构建评价方法并提炼保护重要区域,服从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理避让社会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空间,与现有自然保护地范围、级别、类型叠加,因地制宜提出现有自然保护地级别、类型转化方案,以及新扩建候选区的分类分级建设方案。高位对接自治区国土空间体系以及利益相关者实际诉求,进一步优化建设范围和时序,为自然保护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整合优化后在全国率先完成科学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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