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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出台15条措施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
2024/3/27 11:13:5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印发实施,《意见》提出15条具体措施,其中11条为放宽市场准入政策措施,4条为优化监管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介绍,《意见》坚持改革创新、先立后破,坚持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强调放宽市场准入与优化监管紧密结合,通过首创性改革举措,着力为南沙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更好发挥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围绕推进海洋科技创新,《意见》在海洋科技创新方面进行了前瞻性谋划,这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以来,首次在海洋科创层面进行的拓展延伸。《意见》提出打造全国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开发总部基地,利用南沙已落户的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冷泉生态系统研究装置、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等机构和装置,推动更多创新资源进入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商业体系。这些有助于推动延伸海洋创新链条,在深海科研领域持续催生更多原创性、系统性创新成果。
围绕绿色低碳发展,《意见》提出创建广州南沙粤港融合绿色低碳示范区,利用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运营新模式,建立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欧盟碳排放相关标准互认机制,助力“零碳”产品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
围绕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基于广州南沙发展基础和潜在优势,《意见》提出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努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国际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提供信息共享、项目对接、检测认证、金融服务、争议解决等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
围绕创新高效监管,《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放开市场准入与完善市场监管的关系,注重加强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协同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市场监管总局一道,提出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协同化市场监管等举措,力求把激发市场活力与加强市场监管统筹起来,健全创新市场监管模式,确保市场准入改革“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作出探索示范。
肖渭明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加强对广州具体落实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意见》能够尽快落地见效。包括开展专题政策宣讲解读,完善工作机制,协调政策资源、市场资源、产业资源、项目资源,持续对接指导,确保达到既定目标、取得预期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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