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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虚假货运信息 将处三千以下罚款
2009/11/30 20:29:4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江苏:发布虚假货运信息 将处三千以下罚款近年来,道路货运服务业如货运代理(代办)、货物信息配载、货物仓储、中转等蓬勃兴起,从几年前的几十家发展到现在的近千家。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主次干道两边商铺前随意停放运输车辆、装卸货物等,秩序较为混乱;也有的用不正当手段争抢货源,倒卖货源,有的发布虚假信息,欺诈顾客,有的漫天要价甚至威胁货主和车主。
《办法》规定:对存在发布、提供虚假运输信息、强行代办货运服务业务超限、超载配货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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