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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已超过600万千瓦
2011/11/28 10:57:1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2011年上半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已超过600万千瓦产业发展喜人 风电引领世界
据统计,从1983~2009年底,我国各生产厂家累计生产各种中小型风电机组达60多万台,年产量、总产量、生产能力、出口量均列世界之首。1986年,我国山东荣成建成了第一个风电场,安装了3台55千瓦风电机组。此后,全国各地陆续建设了一批风电场。随着风电生产企业的增加,我国风电生产企业分布从北方向东南沿海发展。早在1988年,全国25个企业中有9个在内蒙古,21个在北方地区,当年累计生产25575台小型风电机组。
特别是近五年来,我国风电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2009年,我国从事生产中小型风电机组的生产企业近百家,其中主要生产企业共34家,生产的中小型风电机组共有18个品种,年生产能力20万台,单机容量从100瓦到50千瓦,销售量10万台,容量8.5万千瓦,销售额79195万元,利税7496万元。
2010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8928兆瓦,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4733兆瓦,居全球第一位。而且,国家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我国央企中的风电企业普遍赢利。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上半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已超过600万千瓦,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风电市场。
潜在市场广阔 竞争趋向整合
我国风电开发有着巨大的潜在市场,据统计,我国仍有300万无电户和1147万无电人口,这些人口居住地远离常规电网,需要依靠风电或风光互补独立供电来解决。同时,城乡道路照明,采用风电或风光互补,根据中国移动、联通公司的要求,由柴油发电改为风电、风光互补、风光柴互补供电,并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电。而且,内河、湖泊、近海水产养殖业,需要采用小型风电机组解决生产和生活用电。
国网公司计划在全国各变电站电力系统二次设备上采用风电、光电作为控制系统的补充电源,同时由于欧美各国对采用分布式发电的单位和个人有各种不同补贴和奖励政策,1千瓦以上机组需求量较大。随着风电机组的质量与可靠性的提高,边防部队已着手进行风光柴互补供电示范推广,以解决偏远地区驻军用电问题。
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要占一次性能源消费的15%,其中风电贡献估计约为3000亿千瓦时,至少需要装机1.5亿千瓦。除了完成6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的规划编制工作并陆续开工建设外,沿海各省区也开始海上风电的规划。同时,我国特有的潮间带风电场开发探索正在积极进行,积累了运输、施工、吊装和运行维护的经验,多台兆瓦级机组相继安装并网,为大规模发展做准备。
随着风电市场的扩大,我国风电产业和风电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我国风电整机制造企业累计超过70家,产品已经安装到风电场的有30多家。
从2003年起,我国经过几期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和大规模风电项目招标,培育出世界上最大的风电市场,拉动了国内风电机组制造业的崛起,彻底扭转了依赖进口的局面。内资品牌的机组不但可以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还开始向国际市场拓展。制造商正面临着更先进的技术和更高的质量要求,而且要融入国外市场的法律和文化环境,迎接更严酷的挑战。
2009年,我国政府取消了关于风电机组部件70%国产化率的要求,制造商装机容量市场份额的统计不再区分内资或外资品牌,风电制造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单机容量小于1兆瓦的机组,除了受到运输条件限制的山区以外,逐渐退出市场。1.5兆瓦机组已投入大批量生产,2兆瓦至3兆瓦容量的机组也有多种样机陆续研制出来,有的已投入小批量生产。
由于有了规模的批量生产,1.5兆瓦风电机组的成本大幅度下降。随着风电设备单位投资水平下降、风场选址水平提高,以及风电机组效率的提高,风电成本将进一步降低,价格将成为风电竞争的重要手段。而且,叶片、轮毂、变桨机构、齿轮箱、发电机、控制器和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都可以由国内生产供应,有的零部件已经出口到国际市场,主轴轴承和大功率变流器已部分替代进口。
2009年1月1日,国家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开发商采购设备的费用可以由增值税抵扣。同时,国务院下发38号文件,将风电整机制造列为产能过剩行业,从核准、贷款等方面加以抑制,这有利于风电整机制造业的整合。
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认识到,要以提高产品质量求生存,以开展技术创新谋发展。通过技术引进、自主研发等方式,我国风电设备研制能力大幅度提高,已经形成了整机和零部件的生产体系。而且,除了传统的水平轴侧偏折尾机组外,多叶片低风速机组、多种不同形状叶片的垂直轴机组、变桨距下风向机组以及船用风电机组都已上市,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
所以,只有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那些能够提供符合市场长远需求的产品,以及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才能够生存下来。风电制造业通过激烈竞争,最终迎来了兼并整合时代,风电市场份额会进一步向大型开发商集中,整个行业正在步入成熟、稳定的工业化发展轨道。
政策不断扶持 仍需突破擎制
2009年8月1日起,我国实行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按照风能资源状况和地级市行政边界制定出四类风电上网电价,并适用于整个运营期。因为没有限制在相当于等效满负荷3万小时的电量之内,实际上比过去特许权和按项目核定的电价要高,有利于开发商分析项目的投资效益,基本上解决了陆上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加征每千瓦时2厘钱,主要用于支付风电与火电之间的差价。
2009年12月26日,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强调了规划要统筹兼顾,新编制的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对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做出了统筹安排。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政府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电网企业与按照规划建设并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发电企业有义务配合电网企业保障电网安全。接网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电网企业不能通过销售电价回收的,可以申请可再生能源发电基金补助。
目前,我国1.5兆瓦到3.0兆瓦的机组已经实现了规模化生产,成为风电场的主流机型。5兆瓦风电机组已经下线,6兆瓦以上风电机组正在研发。与此同时,就大规模发展风电带来的并网问题和风电设备的可靠性问题,我国也开展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取得了重要进展。
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我国的既定方针,在即将出台的“十二五”规划中,我国政府明确表明继续推进风电的规模化发展。2015年,我国风电并网装机容量将达到1亿千瓦,2020年将达到1.5亿~2亿千瓦。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施鹏飞认为,目前对于国有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业绩考核是以装机容量,而不是上网电量来衡量的,多安装机组成了主要驱动力,不管能否接上电网,甚至项目尚未核准就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装机容量已超过100万千瓦,机组设备闲置造成很大浪费。施鹏飞建议,应当建立以风电电量为基准的配额制,讲求实效。
同时,2009年电网的接入、传输和消纳仍然是风电发展的主要瓶颈,特别是吉林、内蒙古和甘肃已运行的风电场中,因受用电负荷所限,很多开发商的风电场被限制电量上网。施鹏飞建议,加强电力系统的整体规划,要在全国范围内对风电的传输、蓄能和负荷消纳进行统筹考虑。尽快制定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和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拨款对电网企业补助的实施细则,以落实法律规定的激励机制。
而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对于地方政府在风电场项目投产后的至少8年内没有风电开发商的税收,这不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有的地方政府转而引进风电设备制造企业,而且规定只许用当地的产品,形成了地方保护。施鹏飞建议,从风电上网电价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地方财政补偿,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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