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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商“挖角”互联网通信化有戏?
2014/7/12 6:50:5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虚拟运营商“挖角”互联网通信化有戏?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人才!如今,这句经典的电影台词已成为各行业的“金科玉律”,对于刚刚落地的虚拟运营商而言也不例外。深谙电信业运营之道以及游戏规则的基础运营商人才成了虚拟运营商竞相邀请的“座上宾”,也成为确保虚拟运营商在发展初期平稳起步的关键,而熟稔用户心理以及市场需求、更具互联网精神的创新型人才也是虚拟运营商在未来得以顺利发展的保证。“挖角”下血本 求才之心尤甚
目前基础电信运营商人员“跳槽”主要体现在高管层面,而随后将是负责具体经营的中层管理人员。
尽管虚拟运营商的出现具有电信行业的“破冰”意义,但不可否认基础运营商仍牢牢把控着市场格局以及话语权,虚拟运营商需“小心翼翼”地呵护与基础运营商的关系。此外,虚拟运营商业务的展开需要同基础运营商进行一系列的对接工作,虚拟运营商迫切需要有电信运营经验,能更好对接基础运营商网络、计费、营销等各层面的人才,因此不惜重金“挖角”传统运营商。
据媒体报道,原中国联通市场营销部总经理、广东联通副总经理周友盟在加盟虚拟运营商爱施德后,获得112万份股票期权。此外业界还传言,周友盟跳槽时获得300万元年薪的承诺。而这也反映出虚拟运营商对于拥有的业内资源、人脉以及渠道的基础运营商高管的看重。
除了周友盟之外,京东移动转售事业部总经理闫小波曾就职于中国电信;原广东联通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王帅现为苏宁互联负责人;巴士在线副总裁宋宏生曾服务于中国移动,再加上此前都拥有基础运营商高管经历的话机世界移动转售总裁江卫平,分管虚拟运营业务的国美副总裁刘诚明,分享在线执行总裁康志斌……据了解,目前有超过8家的虚拟运营商负责人都来自基础运营商中高层。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出现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人员“跳槽”现象仅仅是“第一季”,集中体现在高管层面,而随后将主要是负责具体经营的中层管理人员。相比于较为封闭的基础运营商体系,虚拟运营商的企业文化更为丰富,激励机制更为灵活,将为那些怀揣梦想,具有创新精神的电信人才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为钱or为梦 “跳槽”到底图啥
虚拟运营商的出现促进了基础运营商中人才的流动,这也是虚拟运营商带来的真正价值。
对于基础电信企业人才跳槽到移动转售企业的现象,工信部相关人士曾表示,人才的流动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体现,也是电信市场竞争活力进一步激活的一个重要体现。
分享通信董事长蒋志祥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虚拟运营商的出现促进了基础运营商中人才的流动,这也是虚拟运营商带来的真正价值。在蒋志祥看来,基础运营商汇集了众多高学历的优质人才,这些人才通常在基础运营商相对封闭的体系中流动,跳出这个稳定的体系面临很大风险。而数十家虚拟运营商出现之后,这些优质人才的流动有了更多选择。
目前,电信业竞争日趋激烈,中国移动出现了十多年来的首次净利润下滑,中国电信2014年前5个月流失436万用户。随着微信等更多OTT业务的出现,基础运营商的商业模式受到了更大的冲击和挑战。而在电信资费市场化的大背景下,营改增试点对于电信企业经营成本的控制,也使得基础运营商员工的收入增长受到影响。另外,基础运营商内部严格的KPI考核机制,以及有限的成长空间,外因内因共同做用使得在虚拟运营商出现之后,引发了产业的人才流动。
作为前基础运营商的高管,本已衣食无忧的他们跳槽至虚拟运营商并非只为追求高收入,相对而言,实现个人价值以及寻找更大的创新空间往往被他们最为看重。“基础运营商是相对成熟的产业,而虚拟运营商更多的还处于创业阶段,完全是不同的做法、不同的想法、不同的管理方式等等,这里面会有很多的思考,这一点对于我们从基础运营商过来的人有一种新的驱动力。”国美副总裁刘诚明这样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
跨界有风险 思考清楚再行动
传统通信行业首先考虑的是安全、稳定。互联网企业则更强调开放、创新。
目前,已获得牌照的19家虚拟运营商企业在主业领域都有十分鲜明的特点以及企业基因,在获得移动通信能力之后,如何与其主业相结合,运用互联网思维形成有效的商业模式,成为虚拟运营商共同探索的课题。与此同时,对于虚拟运营企业的人才,特别是从基础运营商跳槽至虚拟运营商的人才的能力也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蜗牛移动总裁陈艳认为,传统通信行业首先考虑的是安全、稳定、不出错。互联网企业则是试错型的方式,更多强调开放、创新。这本身是一个矛盾,一个比较积极,一个比较保守。在陈艳看来,对于跳槽至虚拟运营商企业,特别是互联网性质的企业的人才而言,相当于一种跨界,而这种跨界的关键,在于价值观和思维模式的融合。
“互联网行业的人才什么都敢想,我们希望做的产品是没有天花板的,而通信行业不一样,通信的人才要想好了再做。这两种理念会形成一定的冲击,但我们希望达到一种融合,形成一种互联网通信化的思维理念。”陈艳说。
陈艳的观点得到了京东转售事业部总经理闫小波的认同,而作为具有基础运营商背景的他跳槽至互联网企业后,也深感两种类型企业的巨大差异,同时他也强调了这两种思维融合的重要性。
“互联网企业强调的是开放和创新,而通信运营又是一个极其严肃的有其客观规律的产业,从基础运营商来到互联网企业,首先要学会适应这个大环境,要认真地学习新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体系中一些好的东西,同时也把原先通信行业所谓严谨甚至保守的东西坚持下来。”闫小波这样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
本月底,移动转售业务试点申请工作将截止,第三批虚拟运营商牌照也将发放。随着更多虚拟运营企业的“入局”,更多特色业务的“落地”,更多商业模式的出现,虚拟运营商在人才领域的竞争也将更加激烈,我国电信行业的活力也将进一步得到释放。 (作者: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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