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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药监部新要求:每个药品零售门店都应配备执业药师
2015/4/21 8:32:3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生活报4月18日讯 市民以后去药店,如果发现没有执业药师帮着选药,那可不行了。17日,记者从哈市食药监局获悉,4月20日至6月30日,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生活报4月18日讯 市民以后去药店,如果发现没有执业药师帮着选药,那可不行了。17日,记者从哈市食药监局获悉,4月20日至6月30日,该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将针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哈市现有近130家药品生产企业和6600多家药品流通企业。本次综合整治行动,将针对以上企业,主要围绕近一两年药品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哈市存在的药品安全问题,重点整治9个方面:1、高风险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使用、工艺规程、供应商的资质审核情况;2、中药生产提取环节,原材料投放情况;3、非法购进、使用提取物情况;4、中药饮片加工厂生产环节,原料购进使用情况;5、非法添加情况;6、药品批发企业及医疗机构进货渠道、医疗机构低温贮藏设施及运行情况;7、药品连锁企业总部配送情况,门店的进货渠道情况;8、零售药店的经营环境及进货渠道情况;9、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情况。
据哈市食药监局稽查处负责人介绍,本次综合整治行动中,哈市食药监部门首次提出,要求每个药店的零售门店都应配备一名执业药师,帮助指导市民选购药品。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药店不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第一次将给予警告,多次警告未果的将最高予以20000元的罚款。
如果您购买的药品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也可拨打本报记者电话18645044324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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