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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
2015/7/7 8:32:2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6月30日24时,福建省启动省属公立医院零差率改革,福州市属公立医院和驻榕部队医院等同城医院也同步推进。本次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后,福建省内所有公立医院已全部6月30日24时,福建省启动省属公立医院零差率改革,福州市属公立医院和驻榕部队医院等同城医院也同步推进。本次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后,福建省内所有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原有的药品和耗材销售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记者从福建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召开的集中采访活动上获悉,实行零差率改革后,福建省公立医院将破除“以药补医”逐利机制,未来仅靠专业医疗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偿运营。
取消以药补医制度
“取消以药补医药品加成机制,实现药品、耗材零差率,让医疗卫生服务主要依靠技术,这是启动医改的关键一步。”福建医科大学郑振佺教授在分析福建省医改情况时说,药品和耗材的定价不应受到供求的影响;公立医院合理价格的制定应等于成本减去政府补贴,如果政府的总补贴增加,老百姓的支付就会相对下降。
记者了解到,在与省属医院同步实施改革的福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已与医保支付政策调整、财政补贴同步推出。据福州市医改办主任黄敬池介绍,取消药品和耗材销售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由原来的医疗服务收费、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同时,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和财政补偿方案将以“三合一”的方式出台并同步实施,努力使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达到财政保障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减轻、医院收入不降低的“四个平衡”。
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实行零差率改革,是对医院收入结构的重大调整。今后公立医院的合理收入从哪里来,病人的负担如何减轻?答案是:通过医疗价格调整、财政补助和医保分担的办法予以解决。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赖诗卿表示,为弥补公立医院因零差率改革减少的合理收入,必须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一是通过财政补偿。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要建立新机制,逐步从补亏损转变为补绩效,从补机构转变为购买服务。二是通过价格调整补偿。这种补偿不是简单的平移,不是减多少补多少,而是要建立医院发展新的动力机制,即靠卖药转变为靠医疗技术服务。
另据福建省卫计委副主任林圣魁介绍,在实施零差率改革的同时,福建省还对现行4170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省级三甲医院调整2565项,其中调增2382项,调减1213项;省级三甲以下公立医院调整3310项,其中调增2097,调减1213项。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调整医保报销政策,总体不会增加群众负担。
稳妥推进公立医改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价格调整势必触及各方利益。如何在公立医院建立约束机制,割断医生与药品、耗材和大检查收入的利益联系,又如何建立医院发展激励机制和实行差别化的绩效考评机制,让改革红利成为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
早在2014年年底,福建全省58个县的公立医院已全部实行了以药品、耗材零差率为切入点的综合改革,改革后县级医院的药占比同比下降了10.1个百分点。
近日,福建省医改办、卫计委、财政厅等部门又联合出台《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7年,全省药占比要从2014年的46%降到30%左右,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意见》同时提出,要对公立医院控费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与院长年薪和医技人员工资挂钩。
赖诗卿表示,新一轮改革的核心是体制和机制改革,即改革医疗管理体制和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福建省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从建立现代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投入和补偿机制、建立改革平衡机制等方面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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