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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飞检新规发布 7家药商GSP被收回
2015/7/10 8:33:3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昨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称,《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2015年6月29日公布,自201昨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称,《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2015年6月29日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飞检办法新规:强监管
《办法》共5章35条,包括总则、启动、检查、处理及附则,在解读中还明确:借鉴了美国FDA的做法。
通知称,《办法》将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纳入飞行检查的范围,突出飞行检查的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以问题为导向,以风险管控为核心,按照“启得快、办得实、查得严、处得准”的要求,详细规定了启动、检查、处理等相关工作程序,严格各方责任和义务,提升飞行检查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在处罚措施上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从严。在处罚办法上,限期整改、发告诫信、约谈被检查单位、召回产品、收回或者撤销资格认证认定证书,以及暂停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的,应当分别依法处理。
这边国家局发布通知,那边地方局频频出手,加强对行业的监管。据粗略统计,今年截至7月7日,今年药企被收回GMP证书已经达到了63个,而这两天赛柏蓝也和大家分享了多地收回医药流通企业GSP的消息。而就在昨天,飞检新办公公布之日,又有药商的GSP证书被收回。
7家药商GSP被收回
7月8日,山东食药监局发布通知称,山东鸿达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7月2日,广东食药监局刚撤销了罗定市正康医药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之后,7月8日再次发布通知撤销了深圳市振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证书。如果说多地都有GMP证书、GSP证书被取消,或许可以理解为国家局的统一行动,但是如此密集、持续时间如此之久的严查,唯一的解释应该就是,加强监管也已经是各地方局的自主选择。
在安徽食药监局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昨日发布了《安徽食药监网络公布日常检查的信息企业压力山大》的文章,文章称,全国医药界知名的“蒲公英”、“赛柏蓝”微信公众号,转发安徽局全国独家在其官网上,公布对企业日常检查的详细信息,引发舆论关注。
安徽局背后的做法是因为许多监管理念和创新做法,越来越与国际接轨。比如实施的“吹哨人”制度等。此外,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信息,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合格产品信息。通过不间断的信息公开,倒逼企业在自律中落实主体责任。
从国家到地方,监管趋严、处罚趋严,药监严管的时代正到来。药企,你做好准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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