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车列入出租汽车管理体系 新规或将落地
2015/7/19 8:33:0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近期,被称为专车新规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网上流传。据媒体报道,《办法》公布时间在即,而《办法》中,国家将对各种专车平台的资质、服务器、支近期,被称为专车新规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网上流传。据媒体报道,《办法》公布时间在即,而《办法》中,国家将对各种专车平台的资质、服务器、支付协议等做出详细规定。
虽然监管部门旋即辟谣“网上披露内容并不准确”,但在业内人士看来,这都只是细节和时间问题,专车新规这把大闸即将落下。也有消息人士透露,相关规定可能会于近几个月内下发,对ICP和外资身份限制会有明确的规定。
而纵观《办法》内容,专车新规似乎更是用来拷打专车行业,而整个行业的未来也因为此《办法》的内容,变得更加坎坷。
专车列入出租汽车管理体系
据了解,《办法》中,“专车”被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列入了出租汽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其要求,现有以及未来的“专车”经营者,要“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条件有5条,分别是: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并尤其指出,服务器需要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监管平台;以及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来使用电子支付。
除此以外,除了出租车管理与相关规定以外,《办法》还对在预约租车过程中还会产生网上支付、电话通信、个人信息录入等多方面行为做了一系列规定。
除了需要提供电子支付使用的支付结算协议以外,涉及电信业务的还要通过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其中也特别指出,“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个人信息录入方面,《办法》要求任何业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传输和管理,尤其不能跨境传输和使用,也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 直达16个行业
- 热点资讯
- 24小时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