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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放开出租汽车承包费等 将由市场根据供求自主定价
2015/8/26 8:33:2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出租车承包费,以后将由市场说了算。日前,东莞市发改部门正式发文公布,从8月15日起,放开东莞出租汽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出租汽车承包费、合同保出租车承包费,以后将由市场说了算。日前,东莞市发改部门正式发文公布,从8月15日起,放开东莞出租汽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出租汽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出租汽车企业可根据企业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自主定价。
对于受市场低迷、专车冲击双重夹缝中艰难生存的东莞的哥们来说,这不得不说是一大利好。“现在很多公司都招不到司机了,如果有公司能调低承包费,肯定能吸引司机报名,司机也可以自由选择租金低的公司了。”的哥胡师傅说。
不过,南都记者昨日采访多家出租车公司,均表示还没那么快进行调整,一位公共的士公司的负责人谢先生说:“放开后肯定不会调高承包费,这不等于把和司机的矛盾往自己身上引吗?但是调低了又没钱赚了。”目前,不少出租车公司对新政持观望态度。
根据发改部门日前发布的《关于放开我市出租汽车承包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8月15日起,正式放开出租汽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出租汽车承包费、合同保证金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出租汽车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情况自主定价。实行经济承包方式的,承包双方应以自愿为原则,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具体收费标准。
目前,东莞大部分出租车公司和司机签订的是5年的合同,有不少还是近期才更新签订的合同,这些合同没到期的司机们,是按照旧合同还是调整后的新合同来交“份子钱”呢?发改部门表示:“承包双方原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未到期的,可按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如需调整,承包双方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公共的士也被纳入了此次承包费调整的范围。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要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公共的士运力投放经营和营运对象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加强对公共的士经营行为监管,维护公共的士的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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