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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和宿迁出台楼市新政 居民购房将获补贴
2015/8/29 8:33:3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3·30楼市新政”叠加多轮降息与降准,让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楼市迅即回暖,但三四线城市的高库存压力却并未因此减轻。8月,镇江和宿迁相继出台新政,采用购房补贴等“3·30楼市新政”叠加多轮降息与降准,让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楼市迅即回暖,但三四线城市的高库存压力却并未因此减轻。8月,镇江和宿迁相继出台新政,采用购房补贴等手段激发房地产消费热情,而放眼全国,类似手段已成为三四线城市地方政府不约而同之举。
政府给买房人送“真金白银”
8月下旬,宿迁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六条意见,业内称为“房六条”,规定从9月1日起,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90平方米及以下、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180平方米以上四个面积段,分别给予房款总额5%、4%、3%和1%的购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给予1%的购房补贴。
与此同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25万/人提高至30万/人,已结清公积金贷款并符合贷款其他条件的,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商贷购买首套房且单套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基准利率的0.7倍给予1年贴息。
宿迁之前,镇江也出台了有关房地产市场的七条新政,8月1日起施行的镇江“房七条”,同样对在该市市区购房的个人给予一系列政策优惠,如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给予应纳税房价1%的政府性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不含90平方米)首套成品普通住房的,可再享受应纳税房价0.5%的政府性购房补贴。购买商办用房也可享受最高达50%的契税补贴。
镇江还推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本市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办理20多笔。
宿迁、镇江两地的房产新政的执行期均暂定为一年。
楼市高库存凸显金融风险
在解读新政时,两地住建部门均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即意在激活存量、拉动需求。对两地而言,“促交易、减库存,保增长”仍然是主要任务。
存量,成为三四线城市楼市最为头疼的问题。“‘330新政’后,南京、苏州楼市回暖最为明显,无锡、常州等地也呈现触底企稳之势,成交量和房价都有微涨。不过,大多数三四线城市对房地产利好政策敏感性较差,其经济发展及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区域吸引力也不足,因此在系列政策利好之后,起色并不明显。”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权威统计显示,今年二季度,宿迁全市及市区房地产市场延续下行调整态势,商品房销售面积、成交均价、批准预售面积同比均下降,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市区商品住房存量虽有所企稳,但库存去化周期继续延长,达到19.32个月。上半年镇江商品住宅销售同比下降20.6%,市区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虽然较去年底和今年3月末分别缩短2个月和1个月,但去化周期仍然长达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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