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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月起上调普通住宅标准
2015/9/26 8:35:1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公布的最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罗湖为房屋总价390万(含)以下、福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10月1日起执行新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公布的最新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罗湖为房屋总价390万(含)以下、福田为470万(含)以下,南山490(含)万以下,盐田330(含)万以下、宝安360(含)万以下、龙华320(含)万以下、龙岗280(含)万以下、光明250(含)万以下、坪山200(含)万以下、大鹏230(含)万以下。
深圳目前使用的还是2013年9月1日执行的“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价格标准”。根据该标准,福田、南山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单套390万以下,罗湖、盐田为310万以下,宝安、龙华为240万以下,龙岗为210万以下,光明为190万以下,坪山、大鹏为160万以下。
对于首套房购房者而言,买的房子是不是“豪宅”,在产权交易中缴纳的契税,可能相差数万元甚至十几万。根据相关政策,个人购买首套商品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下,只需缴纳1%的契税,若不符合普通住房标准,则需缴纳3%的契税。
以福田一套80平米、总价400万的房子为例,按照现行优惠标准,购房者就需按“豪宅”标准,缴纳3%的契税;如果按10月1日后执行的新标准,购房者就可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只需缴纳1%的契税。前后缴纳的契税相差8万元。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含本数)平方米以下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含本数)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本通告规定的所在区域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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