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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贷款今起实施 新政或利好三四线城市
2015/10/9 8:34:5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9月1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9月1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
这是继去年10月以来,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又一利好消息。
去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曾联合出台政策,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但相关细则一直没有出台。
时隔一年,住建部再发通知,开宗明义表明是为落实建金[2014]148号的要求。这也被舆论解读为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细则落地。
业内专家认为,这两份文件的先后出台,有望让公积金异地贷款更加便利、更具可操作性。
多地已尝试多年
《通知》提出,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事实上,国内已有多个城市出台了推进异地贷款互认政策。
今年2月,武汉、长沙、南昌、合肥4个省会城市市长共同签署了文件约定,4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另外,湖南、湖北、甘肃、山东表示将在省内推行异地互贷。
然而,政策的实施并没有预想中顺利。
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曾表示,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
“大中城市公积金归集跟不上贷款发放速度,出现‘钱紧’‘钱荒’。”张其光说,另一方面,部分城市贷款条件却过严,发放率较低,削弱了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作为提效的关键举措,异地购房放开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已在广东、湖北、安徽等地开展,尝试范围多控制在省内异地县市。
但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困难。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省住建厅希望实现省内跨城市贷款,但这很难。
这位负责人说,公积金存量充裕的小城市愿推动异地贷款。但包括省会、一线城市,因住房需求量大、公积金甚至都还不能满足本市的购房需求,所以在异地贷款方面则不太主动。
“技术上都可以解决,但问题是没有钱。”上述负责人说。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柳州市和南宁市为例,2009年,两市曾实行过两地职工可跨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根据规定,在柳州市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到南宁市购房时,凭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可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反之亦然。
然而,由于贷款数量快速上升,资金不足,该措施只实行了半年。
也是在2009年,珠三角8个城市之间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贷,比如在广州市缴纳公积金,在佛山市买房也能申请贷款。但2014年5月原协议到期后,至今仍未续签。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09年启动的珠三角互贷,最初是由广州提出的。当时各地公积金资金较为充裕,但实施4年来实际申请异地贷款的人数不多。
“去年协议到期后,各地续签的积极性不高。”上述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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