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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配套细则公布倒计时:12月首周发布
2015/11/30 8:32:5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6个配套文件正处在报批阶段,争取尽快印发。”11月中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为了贯彻落实电改,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输配“6个配套文件正处在报批阶段,争取尽快印发。”11月中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政研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施子海表示,为了贯彻落实电改,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等配套文件。
《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获悉,6个配套文件已经确定将在12月第一周发布。
这其中,售电侧开放最为各方关注,也被认为是本轮电改的最大红利。
记者在统计全国企业的工商资料后发现,今年下半年以来,先知先觉的资本已在全国各地成立了上百家售电公司,其中不乏多家上市公司抢先布局。另据知情人士透露,已进入全国电改试点的深圳、内蒙古、贵州、云南等省份,已开始计划放开售电许可。
就在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发布公告称,因“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废止《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等21项涉及到电力行业的规章目录。
这些曾对电网售电业务的排他性、独占性做出规定的规章制度即将废止,这也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电网垄断售电业务的“坚冰”已在消融。
资本布局售电资产
根据陕西省工商局的资料,目前陕西已经成立了4家民营售电公司。记者发现,其中两家公司陕西远征配售电有限公司和陕西新天域中昊售电有限公司,其部分股东原来都在电力设备、智慧电网等与电力相关的领域耕耘多年。
传统的电力相关企业成立售电公司或不足为奇,但也有一些“门外汉”开始踏足售电市场。在陕西这4家售电公司中,最早成立的陕西裕华售电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魏建辉,正是当地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西安裕华建设集团的总裁。
记者通过整理全国各省、直辖市的工商资料后发现,据不完全统计发现,全国已经注册成立的独立售电公司超过100家。其中,山东、湖南、贵州、宁夏等省份的售电公司数量较多。
实际上,更多的售电公司还在陆续成立中。11月4日,永泰能源曾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现金投资14.7亿元,在北京、河南、江苏成立3家以“华兴”为名的售电公司。据了解,这3家还在筹划阶段,尚没有取得正式的工商登记。
今年以来,福能股份、特变电工、爱康科技、内蒙华电、漳泽电力等多家上市公司也发布公告称,将布局售电公司相关业务。这些企业遍布于发电、电力设备制造、仪表、光伏组件等多个行业。
成立实体售电公司,都被这些上市公司认为是“抓住电改机遇,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全国成立的售电公司由于没有“售电牌照”,都没有开展实际的售电相关业务。
在能源专家韩晓平看来,所谓的“售电牌照”实际上就是《供电营业许可证》。按照规定,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正当各路资本开始密集布局售电业务的同时,原有的售电限制制度也在发生改变。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法规司表示计划废止多项电力行业的规章目录。
“这些规章都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原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经过了20年的发展,其中的条款已经远不能适应现在的电力发展。”国家电网下属的一地方供电局人士告诉记者。
以现行的《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为例,其发布于1996年5月,其目的在于“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域,依法保障电力供应与经销的专营权”,随后在第二年颁发了相关的补充规定。该办法中规定:“在一个供电营业区域内,只准设一个供电营业机构。”重申了1995年《电力法》对此进行的规定。
今年国家启动新一轮电力改革,这些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包括《电力法》等法律也进入了大修程序。
上述国网人士认为,这些法律法规是电力电网企业在开展日常工作中的准绳,现阶段这些文件废止或重修,也为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进行了制度上的“松绑”,对新成立的售电公司开展实际业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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