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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价屡创新高 连夜发布“宁十七条”降温
2016/2/28 8:40:2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优化供地节奏,2016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500公顷……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进鼓励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优化供地节奏,2016年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500公顷……南京市政府昨日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共17条内容,回应了高地价催生高房价等一系列问题,业内称之为“宁十七条”。
新政3大焦点
【剑指高房价】
《意见》明确,将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向高房价和高地价等“说不”。
1开发商“捂盘惜售”?
对策:一次性供应少于3万平方米或领不到销许
一直以来,不少楼盘即使具备大批量入市条件,但部分开发商为观望市场往往只是以一幢楼节奏慢慢推,价格节节上涨,接下来,这样的开发行为将被喊停。
《意见》明确,根据年度计划指引,分季度、月度及时采集开发企业项目信息,结合土地供应、规划审批、价格指导、信贷投放等情况,合理引导上市规模和上市节奏。为扩大形成有效供应量,适度调整单次上市量,供应偏紧区域普通商品住宅单次申领规模宜为3万平方米左右。“3万平方米不是一刀切,将根据楼盘规模、房屋品质、区域供求关系等区别对待,房产、物价部门将到开发现场查看,如果具备5万平方米的上市规模,开发商只申报几千平方米,他将无法完成价格备案,销售许可申请也不予受理。”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2“地王”频出推高房价?
对策:加大供应,调整拍地模式
近年来,南京市土地出让楼面地价屡创新高,对房价上涨推动明显。《意见》明确,将通过调节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土地供应,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今年南京全市商品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500公顷,特别是在商品住房供应偏紧、库存较少的区域,增加土地供应量,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调整土地供应计划,尽量满足市场需求;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区域,要减少土地供应量。同时,对商品住宅地块,当土地价格溢价率达到45%时,调整竞价方式,转为竞投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或面积。
“土地供应偏紧的江北等地区将加大土地供应量,接下来浦口区就有两个地块入市。”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士介绍。
另外,为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南京市将加强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监管力度,确保开发企业按时交纳土地成交价款,按时开发建设。同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打击故意囤地行为。
3毛坯改精装变相涨价?
对策:第三方评估公示精装房价格
《意见》提出将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市场决定价格原则,科学合理定价,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行为。
“物价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销售现场公示销售价格。开发企业与购房者最终结算的合同成交价格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社会反映强烈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的区域和楼盘,及时开展商品住房成本调查,了解房价成本构成,掌握房价真实信息,督促开发企业制定合理的销售价格,防止提前透支价格预期,造成房价虚高。对库存量较大的区域和楼盘,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统筹申报价格,理性定价,加大去库存的力度。
另外,开发企业是否能将毛坯产品改为精装产品,将由职能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来确定。如能改为精装产品,在南京市目前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价格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在销售现场同时公示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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