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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佛山珠海中山江门最新房贷政策解读
2016/3/4 8:43:2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上月,央行联合银监发布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且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上月,央行联合银监发布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且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随后,根据广州市人行统一要求,目前在佛山、珠海、中山、江门四地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最低为20%。
该政策出台后,不少中山市民表示,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只要两成了。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获悉,房贷新政的两成首付优惠仅针对“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居民家庭”。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银行调查
首次购房“认房又认贷”
购房首付只要两成?先分清首套与首次!采访中,中山工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首次购房的认定标准“认房又认贷”,须依据借款人家庭成员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需同时满足‘借款人家庭从未办理过住房贷款’和‘借款人家庭名下无住房’两个条件,中山市民购买普通住房才能享受到最低首付20%的政策。”该负责人如是说。
“20%的首付,只能是真真正正首次购房的人,家庭名下还不能有房产。但是在利率方面,首套房的贷款结清后购买二套房,还是可以享受首套房的贷款利率的相关优惠。”浦发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已经买过房的人,即使是首套房的贷款结清,还是得按新的二套住房商贷最低首付30%计算。
何谓首套房呢?中山工行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即可认定为首套房。
调查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五大国有银行中山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严格执行央行政策。而针对购买首套房和二套房,五大国有银行执行的均是首付款三成的房贷规定,中山农商行、浦发银行等股份制银行也表示,首次购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可享受20%首付,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
新政影响
利率多有折扣,房贷增幅大
首次购房的房贷优惠政策,其实并非第一次发布。去年9月30日,央行发文,明确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政策出台后带动了市民购房刚需。中山农商行执行首次购房25%政策后一个月内,该行便收到62笔共计3000余万元的按揭贷款申请(首次购房申请)。执行首次购房25%政策,月均按揭发放额是政策调整前的3.42倍;月均发放笔数是政策调整前的2.93倍。
而工行自新政实施以来,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量同比有所增加,2015年11月投放住房按揭5亿元,同比提高5.5%;2015年12月投放住房按揭7.7亿元,同比提高152.5%;2016年1月投放住房按揭7亿元,同比提高6.4%。
与新政下调刚需群体的首付比例相对应的是,各大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也有不少优惠政策。据浦发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首套房的利率优惠要视不同银行跟不同楼盘的合作情况而定,浦发目前最优惠的利率大概可以去到85折左右。工行现对首套房贷普遍执行优惠利率,依据不同客户资信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享受下浮5%—12%的优惠。中山农商行则根据不同客户的信用情况,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可享8折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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