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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虫夏草保健品试点被叫停 曾陷质量危机
2016/3/8 8:53:3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总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总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据了解,国家食药监总局2012年8月份发布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此后包括青海春天、江中药业、同仁堂、康美药业、劲牌有限公司被列入试点生产企业。
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突然喊停,江中药业董秘办相关人士向记者介绍,公司在此文件下发之前就获得了保健品生产批文,因此此事对公司的业务没有影响。同仁堂相关人士则表示,这并不属于上市公司的生产范围。
在外界看来,此事影响较大的企业莫过于青海春天。昨日,青海春天在回复《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通知下发后具体如何执行,我们也在等国家局出台具体的管理细则。目前,极草产品仍然遵照2014年7月18日青海省食监局下发的53号文进行管理,根据53号文通知要求:冬虫夏草纯粉片严格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组织生产。”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负责人史立臣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是青海春天生产冬虫夏草产品合法化的前提,监管部门下发停止试点的通知后或对相关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身份合法性遭质疑
冬虫夏草相关产品的行政归属发生了多次变化,由保健品、食品、药品再到饮片,最后到“试点产品”。
2009年卫生部的《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和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的《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都规定,冬虫夏草目前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此后,2012年6月份,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冬虫夏草粉碎及压制成片不属于中药饮片炮制范畴。
而2012年8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方案》,第一次允许冬虫夏草直接被用为保健食品的原料,试点时限为批准试点企业相关产品之日起5年。此后青海春天等五家企业进入了保健品试点企业名单,这也让冬虫夏草保健品拥有了“合法身份”。
对于公司产品的身份,记者致电青海春天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是利用青海省冬虫夏草优势资源,研究开发出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等创新产品,是青海省出产的冬虫夏草经加工制成的产品,为青海省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省食药监局曾在其官网上挂出相关说明称,基于青海春天研发的冬虫夏草纯粉片的创新属性,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药品,也不归属于既有监管体系中的食品或保健食品,其产品作为滋补类特殊产品进行管理。
但一位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滋补类产品也应归属于保健品领域。
让外界意外的是,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青海春天生产的冬虫夏草相关产品的行政归属再遭挑战。
对于此事,青海春天表示,公司的冬虫夏草纯粉片仍严格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组织生产。
不过,史立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冬虫夏草属中药材,并不是药食两用,因此不能作为保健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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