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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入法前尚需过四关:或出现事故责任分配新体系
2016/3/17 8:46:3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两位业界大佬的提案,让科幻电影中时常出现的智能汽车,成为了2016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新亮点。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董事长兼两位业界大佬的提案,让科幻电影中时常出现的智能汽车,成为了2016年全国政协会议上的新亮点。
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全国政协委员、百度公司董事长兼CEO李彦宏,两人不约而同地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提案,要求加快“自动驾驶”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只不过,来自汽车行业的李书福,与来自互联网行业的李彦宏,在各自提案中所使用的措辞略有不同:李书福使用了“自动驾驶”的概念,而李彦宏则使用了“无人驾驶”一词。
业界专家表示,不同的概念,反映了不同行业领域对未来汽车智能化的不同理解;而无论是哪种模式,在真正投入实际应用前,仍需迈过多道坎。
自动驾驶技术较为成熟
自动驾驶与无人驾驶,区别究竟在何处?
易观智库汽车行业研究中心研究总监钱文颖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从技术原理上看,二者都是利用高速移动通讯网络、高清摄像头、雷达探测、传感器系统、高精度地图等,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图像/语音识别、语义解析等新兴技术,来达到让计算机作出判断指令、实现车辆的操控。
“但自动驾驶和无人驾驶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即驾驶行为决策主体的不同。”钱文颖介绍,自动驾驶的最终决策主体还是人,而无人驾驶的最终目的,是让计算机取代人来进行驾驶。
事实上,自动驾驶的部分功能,早已运用于实践——从常见的定速巡航、到当前一些中高端汽车站中配备的主动适应巡航系统、自动刹车系统、车道保持辅助系统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自动驾驶的要求。
中国无人系统产业联盟秘书长孙柏原指出,相比于自动驾驶,无人驾驶的智能化程度更高:自动驾驶目前还无法完全完成驾驶交通工具的全部程序,仍然需要人为干预一些驾驶过程;无人驾驶则可以在设置好目的地、路线、速度等一系列命令之后,完全依靠无人驾驶交通工具自身的传感、接收、控制、导航、智能分析、信息传动等功能去解决驾驶过程中的问题,行驶过程中完全可以不需要人为干预。
“李书福和李彦宏在提案中的不同表示,与二者的行业背景有着直接关系:目前来看,自动驾驶从技术上更加成熟、更容易实现商业化;而无人驾驶虽然技术难度更高,却更加凸显智能操作系统的重要性。”
对于这一点,李书福曾在2015年乌镇举行的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直言不讳:传统车企和互联网企业对智能汽车的定位有所不同,传统车企更加倾向于以人工驾驶为主导、自动驾驶为辅助;而互联网企业所推崇的无人驾驶,则更加倾向于以车辆本身为主导。
“由于依然存在人类的控制,自动驾驶的很多问题,更多是技术上的改进,是可以放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进行讨论的。但更加先进、更加智能的无人驾驶,则会打开一个全新的领域。未来无人驾驶想要真正普及开来、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孙柏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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