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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信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2016/4/25 10:43:5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一、我国征信行业发展阶段征信行业二十年发展,我国经历了四大阶段:我国的征信行业起步较晚,经过 20 年的 发展,形成了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主导,民营征信机构为补充的混合经营格局。目前 人民银行已经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公共征信网络,民营征信机一、我国征信行业发展阶段
征信行业二十年发展,我国经历了四大阶段:我国的征信行业起步较晚,经过 20 年的 发展,形成了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主导,民营征信机构为补充的混合经营格局。目前 人民银行已经建立起覆盖全国的公共征信网络,民营征信机构业务逐步向市场化迈进, 整个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我国征信行业发展可分为初步探索、区域性平台搭建、央行 集中统一平台主导、市场化改革等以下四个主要阶段:
我国征信行业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80年代至90年代,改革开放促使首批征信机构出现。80年代后期,国内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促使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级有限公司成立。同期,对外贸易扩大要求国内外企业对彼此信用情况有更深的了解,对外经济贸易部计算中心和国际企业征信机构邓白氏公司合作,相互提供中国和外国企业的信用报告。1993年,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专门提供企业征信服务。随后,一批专业信用调查中介机构陆续出现。
90年代至20世纪初,个人征信开始试点,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国联网查询,征信业全面起步。
人民银行推行企业贷款制度,上线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查询,使企业征信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期人民银行批准上海市进行个人征信试点,个人征信正式起步。
个人征信起步,基础数据库运行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世纪初至今,征信业监管机构成立,法律法规出台,全国金融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征信业进入提速发展阶段。
人民银行成立征信管理局,成为征信业监管机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上线运行,为征信业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持。
征信业进入提速发展阶段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二、我国征信行业发展总体概况
全国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成使用,包括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截至2014年底,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了1969万家机构,其中600多万户有信贷记录,有贷款信息的机构数有1009万家。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了8.6亿自然人,有贷款记录人数3.5亿。
个人征信系统历年接入机构数量变化趋势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的机构用户(2014年)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量(2007-2014年)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截至 2014年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查询用户 14.8万户,累计查询 5.23 亿次,2014 年全年查询共计 9,950.4 万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 查询用户 13.3万个,全年查询次数 20.83亿次,2014年全年共查询 4.05亿次。
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年度查询情况(2007-2014年)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三、我国征信行业发展特点分析
我国征信业发展历程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我国征信体系发展现状
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由信贷征信起步,目前已经基本形成以央行的公共信用信 息征集系统为主、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辅的多元化格局。央行征信系统基本上 为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对外提供基础性的信用 信息服务。市场化征信机构则立足于细分市场,发挥其细分数据优势,向社 会提供多样化的信用信息服务。
央行征信系统央行征信系统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 2006年 7月实现全国联网查询。央行征信系统的数据主要来源于银行业金融机 构等传统意义上的信贷机构,同时也包括社保、公积金等公共信息。从这些 机构得到信用数据后,通过模型评分评级,形成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征信 产品。央行征信系统的需求方包括:银行、政府部门、工商企业、个体自然 人等,多数发生在个人购房和购车、个人小额信贷、企业信贷、债券买卖等 场景中。
央行征信中心企业及个人征信服务概览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征信法规制度方面,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国家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多层次制度体系。我国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等。
征信业重要法律法规
文件内容《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征信业务的基本规则、征信信息主体的权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法律地位及运营规则、征信业的监管体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征信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程序《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商业银行报送、查询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行为《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明确了信用评级机构的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评级原则、评级内容和评级程序等内容《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计与管理》发布征信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的基本标准规范,促进了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享和应用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四、征信行业运营模式分析
征信--现代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
征信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征信是指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依法采集、整理、 记录、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报告和信用信息 咨询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从而帮 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活动。征信活动对每个金融活动主体进行信 用评估,大大缓解信贷活动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降低金融系统的信用风 险和交易成本,保障金融体系的健康和高效运行。对于金融机构,征信可以帮助其充分 了解客户资信状况,提高贷前、贷中和贷后的审批和监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和信用风 险;对于贷款客户,征信可以帮助资信良好的客户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借贷成本,享受 优质的金融服务,同时征信活动还能产生无形的监督和激励,促使金融客户积极履约, 保障金融体系的良性发展。
根据所有权性质不同,征信机构可以分为公共征信机构和民营征信机构。公共征信 机构指由一国政府(通常是中央银行)建立的公共信用信息登记机构。民营征信机 构一般独立于政府之外,是产权私有、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机构,包括由民营企业、 行业协会经营的征信机构。
根据信用信息主体不同,征信机构可分为企业征信机构和个人征信机构。企业征信 机构是指对企业法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有偿为授信机构提供企业信用 评估服务的征信机构。个人征信机构是指对自然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 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评估服务的征信机构。
征信行业盈利模式—产业链内数据的流转应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生活和 经营中,在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产生了大量与信用相关的数据和信 息。征信机构通过与数据收集机构合作,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信用信息汇总、整合,并 利用自身的模型和分析方法对信息进行处理,生成信用评分、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征 信机构通过向信用信息使用者出售信用产品、提供增值服务以获取利润。
征信行业产业链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目前我国征信体系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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