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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项整治高速公路限速问题改善公众出行体验
2020/9/1 12:50:15 来源:人民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9月1日至11月30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9月1日至11月30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联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限速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坚决对部分路段限速标准过低、施工路段限速标准忽高忽低、个别路段测速设备距离较近、完工路段限速标志未及时移除、导航错报误报较多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群众反映山东高速公路部分路段限速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山东省委办公厅牵头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山东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组成6个督导组,采取实地踏勘、校对数据、听取汇报、收听导航播报、与驾驶员当面交流等方式,累计行程6000余公里,逐一核查问题线索,部署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改善公众出行体验。
邀请第三方评估整改情况
为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山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交通运输厅、山东高速集团、省交通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参加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市也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9月1日至20日为第一阶段,相关单位将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对限速标准忽高忽低、限速标志缺失(遮挡、污损等)、施工路段限速标志设置不规范、测速提示标志不明显、设备设置不合理、导航软件播报信息不准确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排查;与外省相邻的地市,将沿辖区高速公路驶出省外不少于100公里,了解限速管理情况,做好与本地限速管理的衔接。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改期,持续至11月10日,专家组将抽调人员,对排查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评估论证,组织实施整改。对设计时速低于120公里的高速公路,组织专家研究是否需要提升道路限速值,对限速值低于设计速度的路段,组织开展道路安全评价;督促施工单位撤除未开工或已完工维修路段的限速标志等设施,设置通车倒计时提示;高速公路实行区间测速,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公示;与导航企业建立即时纠错机制,清理导航误报信息。
第三阶段为集中验收期,11月11日至30日,省领导小组将牵头组织开展验收评估,总结专项排查整治情况。验收期间,山东将组织高校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驾驶员代表等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邀请第三方对排查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单点测速数据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
高速公路测速取证主要有单点测速、区间测速、移动测速三种方式。受客观因素制约,过去山东采用单点测速方式较多。驾驶人通过单点测速路段时,看到测速标志会紧急刹车,导致抓拍的超速违法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近年来,随着山东高速公路不断提档升级,通行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经前期论证、评估、试点,山东决定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束后,全面铺开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管理模式,对单点测速设备记录的超速违法数据予以留存,不作为罚款、扣分依据,仅作为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认定的依据。
据了解,区间测速就是在同一区间两端布设监控点,计算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依据该路段限速标准判定车辆是否超速。采用区间测速,驾驶员不用过度关注某一点位的瞬间速度,可以自行调节车速,注意力会更加集中、通行更加顺畅。
年底六车道以上高速占比达26%
当前,山东境内京台高速公路、济广高速公路等28条高速公路最高设计时速为120公里,总里程约占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80%;荣乌高速公路荣成至文登段、日兰高速公路日照至曲阜段等22条高速公路,由于建设时间早、建设标准较低,最高设计时速为100公里,约占全省高速公路里程的20%。
为推进高速公路全面提速,山东加大改扩建力度,实施高速公路“四改六”“四改八”,全面提升通达能力和通行效率,将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设计时速都提升到120公里。济青高速公路、滨莱高速公路等通行量大的高速公路改扩建已经完成。
目前,山东省共有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段、京台高速公路德州至齐河段、日兰高速公路巨野县至菏泽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段、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5条共582公里高速公路正抓紧实施改扩建工程。预计到今年年底,山东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占比将由2017年年底的16%提高到26%,全省高速公路通达能力、通行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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