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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打哪儿来?11月1日起北京市民可扫码追溯
2020/10/26 17:58:14 来源:经济日报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今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推广应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简称“北京冷链”),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6日讯 今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联合发布通告,推广应用北京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以下简称“北京冷链”),以实现对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管理。通告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起,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需在“北京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落实电子追溯码赋码、贴码等。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查询。
通告要求,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在“北京冷链”中完成主体用户注册,并自2020年11月1日起,使用“北京冷链”如实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来源、流向等追溯数据。已有自建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采取批量导入或系统接口等方式上传数据。
通知指出,“北京冷链”实行“首站赋码”管理,即从京外采购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并运入北京市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首站,在“北京冷链”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规格、批次、产地、检验检疫等追溯数据,并使用“北京冷链”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如产品包装上已有符合GS1编码和追溯标准的追溯码,则无需另行赋码。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在京销售、流转的各个环节,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均可通过扫码方式便捷上传产品收发货等数据。
通知还要求,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遵守“北京冷链”管理要求,确保上传数据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对于未按照“北京冷链”管理要求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
同时,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应在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产品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北京冷链”电子追溯码。广大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查询产品追溯信息。
下一步,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督促引导北京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使用“北京冷链”,确保“北京冷链”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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