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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2020/12/21 9:36:1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近日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农业农村部长江办主任马毅近日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经过逐船逐户建档立卡,沿江10省(市)共核定退捕渔船11.1万艘、渔民23.1万人,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
长江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具典型性的一条生态河流。长期以来,受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珍稀特有物种持续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接近枯竭。
马毅表示,为了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长江“十年禁渔”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会同有关部门健全部际协调机制,组建跨部门工作专班,细化政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据了解,目前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其中“一江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重点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8.4万艘、渔民18万人,已全部提前退捕上岸;各省(市)自主确定的其他水域,共有建档立卡渔船2.7万艘、渔民5.1万人,已提前完成2020年退捕任务,剩余1599艘、3072人将按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退捕。
渔民安置保障稳步推进。截至12月4日,中央财政原计划安排的92亿元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各地落实资金114.6亿元。截至12月11日,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扶持创业和公益岗位安置等措施,各地累计落实社会保障21.8万人,帮助16.5万人实现转产就业。同时,积极帮助渔民解决上学、看病、住房等实际困难。
据悉,为打击非法捕捞,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等相关部门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日常执法监管,清理涉渔“三无”船舶。目前,各地正在组织开展“四清四无”(清江、清湖、清船、清网,无捕捞船舶、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大排查。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加强渔民安置保障,做好就业跟踪帮扶,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记者 于文静)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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