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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防控
2021/3/24 17: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通过制定中新网3月24日电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公安部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各地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等方式,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防控。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将厨房用气从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减少室内危险源。
《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遏制,行业整体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意见》提到,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依法依规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等业务,强化对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重要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加强对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帮助消除安全隐患,对用户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企业应向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瓶装液化石油气设备和器具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产品,市场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意见》明确,完善用户用气管理制度。鼓励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推行实名购气制度,完善用户信息档案,建立用户服务管理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责任可溯源。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全面检查新用户场所的安全用气条件,签订规范的供用气合同,对不符合条件的,积极指导用户进行整改,不配合整改或无法整改的,不予供气。定期上门检查用户安全用气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和不当使用行为的,立即纠正和处置。
提升用户用气服务质量。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要通过电话、服务手册、网站或其他新媒体手段,将产品与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售后服务信息告知用户,明码标价,合理收费。送气和安检服务时,统一穿着企业识别服,随身佩戴岗位从业证(牌)、配送服务通知单。根据用户需求,为用户提供更换气瓶、安装调压器并进行气密性检测等服务,协助用户完成隐患排查整改,保证用气安全。加强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增强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意见》要求,强化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用气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用气责任制、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气瓶不得放置于室内人员就餐场所,避免重大用气事故发生;主动接受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对安检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
各地要通过制定地方法规等方式,强化餐饮经营单位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技术防控,推广使用具备自闭、过流功能的调压器,具有熄火保护功能的灶具,具有防脱落、耐老化、防剪切特性的燃气专用金属软管等设备,大力推广使用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等在线安防产品。鼓励餐饮经营单位将厨房用气从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减少室内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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