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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国民经济保持稳定恢复
2021/6/18 9:18:03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5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产需求持续恢复,新兴动能培育壮大,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企业效益继续改善,发展5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产需求持续恢复,新兴动能培育壮大,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企业效益继续改善,发展韧劲持续显现,国民经济持续恢复,继续呈现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
一、工业生产稳步增长,高技术制造业增速加快
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6.6%;环比增长0.52%。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2%,两年平均增长2.1%;制造业同比增长9.0%,两年平均增长7.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11.0%,两年平均增长7.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5%,两年平均增长13.1%,两年平均增速较4月份加快1.5个百分点。分产品产量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同比分别增长166.3%、50.1%、37.6%,两年平均增速均超过19%。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7%;股份制企业同比增长8.9%,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8.5%;私营企业同比增长9.1%。1-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7.8%,两年平均增长7.0%。5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0%,连续15个月高于临界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8.2%。
1-4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5944亿元,同比增长1.06倍,两年平均增长22.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87%,比2020年1-4月份提高2.42个百分点。
二、服务业稳中有升,服务业市场预期持续向好
5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12.5%,两年平均增长6.6%,两年平均增速较4月份加快0.4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8个分行业生产指数同比均保持增长。1-5月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23.6%,两年平均增长6.8%。1-4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4%,两年平均增长10.9%。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8.8%、34.8%,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7.4%、11.8%。5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3%,连续15个月高于临界点。从行业情况看,在“五一”假期的带动下,与长距离出行相关的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住宿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连续两个月高于65.0%;与居民消费密切相关的零售、餐饮、文化体育娱乐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均高于4月份,且位于58.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62.4%,连续4个月位于62.0%以上高位景气区间。
三、市场销售继续恢复,网上零售快速增长
5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945亿元,同比增长12.4%,两年平均增长4.5%;环比增长0.8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313亿元,同比增长12.3%,两年平均增长4.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632亿元,同比增长13.2%,两年平均增长4.7%。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32129亿元,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4.9%;餐饮收入3816亿元,同比增长26.6%,两年平均增长1.4%。从商品类别看,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13个商品类别同比增速超过10%。从两年平均增速看,全部商品类别商品零售额均为正增长。其中化妆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等10类商品零售额两年平均增速较4月份有所加快。网上零售持续较快增长。1-5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48239亿元,同比增长24.7%,两年平均增长14.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9377亿元,同比增长19.9%,两年平均增长15.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6%。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回升,制造业投资两年平均增速由负转正
1-5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193917亿元,同比增长15.4%,两年平均增长4.2%;5月份环比增长0.17%。分领域看,1-5月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2.6%;制造业投资同比增长20.4%,两年平均增速由1-4月份下降转为增长0.6%;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8.3%,两年平均增长8.6%。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638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6.3%,两年平均增长9.3%;商品房销售额70534亿元,同比增长52.4%,两年平均增长16.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8.7%,两年平均增长15.1%;第二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8.1%,两年平均增长1.7%;第三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3.8%,两年平均增长4.9%。民间投资同比增长18.1%,两年平均增长3.7%。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5.6%,两年平均增长13.2%;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9.9%、17.1%,两年平均分别增长15.5%、8.5%。高技术制造业中,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48.3%、34.0%,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8.9%、17.0%;高技术服务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47.7%、39.6%,两年平均分别增长36.1%、14.2%。社会领域投资同比增长21.8%,两年平均增长12.3%;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同比分别增长43.6%、17.8%,两年平均分别增长25.4%、14.0%。
五、货物进出口保持快速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5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1361亿元,同比增长26.9%。其中,出口17160亿元,同比增长18.1%;进口14200亿元,同比增长39.5%。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2960亿元。1-5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147595亿元,同比增长28.2%。其中,出口80414亿元,同比增长30.1%;进口67181亿元,同比增长25.9%。贸易结构持续优化。1-5月份,机电产品出口同比增长31.9%,占出口总额的59.5%。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1.8%,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47.6%,比上年同期提高3.4个百分点。
六、城镇调查失业率继续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5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7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52.2%。5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4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0.9个百分点。本地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1%,外来户籍人口调查失业率为5.0%。16-24岁人口、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分别为13.8%、4.4%。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与4月份持平。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7.3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涨幅扩大
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3%,涨幅比4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2%。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0.8%,衣着上涨0.4%,居住上涨0.7%,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0.4%,交通通信上涨5.5%,教育文化娱乐上涨1.5%,医疗保健上涨0.2%,其他用品及服务下降0.9%。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下降23.8%,粮食上涨0.8%,鲜果上涨1.4%,鲜菜上涨5.4%。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9%,涨幅比4月份扩大0.2个百分点。1-5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
5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上涨9.0%,涨幅比4月份扩大2.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6%。从主要行业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分别上涨99.1%、48.0%、38.1%、30.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同比分别下降0.8%、0.8%、0.7%。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12.5%,涨幅比4月份扩大3.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9%。1-5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上涨4.4%和5.9%。
总的来看,5月份我国经济运行保持稳定恢复。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和疫情防控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基础仍需巩固。下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快释放内需潜力,着力畅通经济循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注
(1)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4)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根据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7)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8)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9)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转自: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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