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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支持面加大
2021/10/2 15:36:15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力争经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力争经过5年至10年努力,基本形成组织结构合理、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意见》指出,要以服务小农户为根本,把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目标,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重点。
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小农户数量约有2.03亿,占各类农业经营户总数的98.1%,经营耕地面积约占耕地总面积的70%,其中户均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约占农户总数的85.2%。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
农业农村部总畜牧师、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表示,现阶段,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把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生产环节集中起来,统一委托给服务主体去完成。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农业,实现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
实践表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通过服务主体集中采购生产资料、统一开展机械化作业和标准化生产,能够有效促进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产增收。据农业农村部抽样调查,通过生产托管服务,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单季亩均生产成本均有所下降,亩均产量均有所增加,亩均纯收益分别提高23%、26.5%、20.2%。
2017年开始,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同时,各级政府农业支持政策逐步从补主体、补装备、补技术,向补服务转变。在政策引导和日益旺盛的需求拉动下,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进军农业服务领域,自发形成了服务主体多元化竞相发展的局面。
截至2020年底,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已超过90万个。经过多年培育发展,实践中涌现出专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等各种类型的服务主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业内认为,随着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户对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农业社会化服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张天佐表示,各类服务主体各具优势、各有所长,要针对不同服务主体的特点,推动各尽其能、共同发展。专业服务公司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较强,服务小农户数量最多,要将这两类主体作为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不断拓展服务半径;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数量占服务主体总数近一成,大多以提供“居间”服务为主,要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服务专业户最贴近小农户,数量约占服务主体总数的一半,要将其作为重要补充;供销、农垦、邮政等系统具有组织优势。总之,各类服务主体要加强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点领域主要在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这些大宗农作物种植相对集中,生产设施装备相对成熟,但由于比较效益较低,导致生产主体积极性不高,因此对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
近年来,通过完善支持政策、强化项目推动、典型示范引领等一系列举措,大宗农作物生产已取得明显成效。据调查,通过服务主体批量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进行机械化作业、集成应用先进品种和技术、订单溢价回收农产品等服务,单季粮食作物区每亩年均节本增效150元左右,双季粮食作物区每亩年均节本增效300元以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下一步,要推动社会化服务重点向三方面拓展。”张天佐说,要推动服务范围从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服务区域性优势特色农产品;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如开展动物疫病防控、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环境监测等社会化服务;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记者 乔金亮 实习生 马雨筱旭)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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