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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位居全球第二
2022/4/27 15:51: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我国以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经达到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 ,位居全球第二。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我国以数据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经达到39.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38.6% ,位居全球第二。
申长雨表示,我国是一个数据资源大国和数字经济大国,但要想让这些数据资源合理流动起来,充分利用起来,有效保护起来,就需要很好解决数据的产权问题,完善相关制度设计。
申长雨介绍,目前,知识产权局已经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开展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力争在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后续制度设计提供实践基础。其中,浙江已经建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公共存证平台,并开始面向市场主体提供存证服务。
申长雨还表示,下一步,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各方的合作,加大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加快推动我国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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