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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征碳税负面影响可控
2013/7/23 13:41:1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中国开征碳税负面影响可控近十几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在实施碳税(或相关税收)后,从开征碳税国家的实际情况看,减排效果是明显的。
碳税(Carbon Tax)是针对CO2排放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是以减少CO2排放为目的,对化石燃料(如煤炭、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等)消耗所产生的碳排放行为,按其含碳量或者碳排放量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碳税最先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北欧国家实施,并从1992年起在欧盟一些国家得以推广。目前有奥地利、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意大利、荷兰、挪威、瑞典、瑞士、英国、阿尔巴尼亚和捷克等国家开征碳税或气候变化相关税种。北美国家的一些地方政府(如美国科罗拉多州大学城圆石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也开征了类似碳税。日本、新西兰以及法国等国家也在考虑开征碳税。
丹麦对碳税实施效果评估表明,如果不征税,企业将多耗费10%的能源。2005年丹麦企业共减排CO2 230万吨,其中一半归功于碳税。当然,不同国家各有侧重,大部分欧洲国家倾向于开征碳税,而美国则热衷于碳排放权贸易。
从制度建设的基础条件以及制度运行环境来看,碳税相对于碳排放权贸易具有明显优点:一是碳排放权贸易需确定碳排放总量并分配碳排放权,涉及多方利益,在未达成一致前实施难度大,且它对市场环境和基础条件要求较高,而碳税开征则更显灵活性;二是碳税符合污染者付费原则,而碳排放权贸易则允许拥有较多排放权配额的企业在排放量下降时出售其排放权,故碳税相对来说更公平,也更透明;三是碳排放权贸易因交易成本高,一般限于发电业等能源使用大户,碳税适用于所有排放CO2的对象;四是政府可以通过碳税获得收入,并用于节能减排。
当然,碳税也有缺点:一是由于需求价格弹性影响,碳税的减排效果确定性不如碳排放权贸易明确;二是来自企业的阻力较大,企业一般偏好碳排放权贸易。因为如果采用初始排放权免费配给制度,相当于企业获得部分不需要纳税的排放量;另外对于碳排放量大的企业来说,如果企业实现减排,可以对排放权进行出售。
综合来看,碳税和碳排放权贸易都是推进碳减排经济政策的重要手段。着眼于中国国情,碳税制度相对容易推出,对实现2020年自主减排目标可能更具立竿见影的效果;而碳排放权贸易则应根据市场条件情况,作为长远制度建设目标。所以,在目前背景下,我们认为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适时引进碳税制度。
中国开征碳税负面影响可控
中国是《联合国[微博]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签约国,目前虽未承诺减排义务,但作为CO2排放大国,限排和减排的国际压力与日俱增。开征碳税不仅符合国际环境政策的发展趋势,也可以提高自身的国际形象。
对企业来说,开征碳税会加重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负担,但是也可以激励企业探索和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研究和使用节能减排技术,结果必然是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与发达国家普遍建立环境税制或绿色税制相比,我国尚缺乏独立的环境税。开征碳税,既可增强税收对于CO2减排的调控力度,也有助于我国环境税制的完善。特别是在“税收中性”原则下,可减少其他扭曲性税收,实现整个税制结构的完善和优化。
开征碳税后对GDP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影响是可以承受的,而且其促进CO2减排的效果十分明显。
我们采用国内外研究税收政策影响的主流分析工具,运用2005年投入产出表,包括15个生产部门、2类居民和6个基本模块,选择5种不同的税率水平(10、20、30、40、70元/吨CO2),对我国开征碳税的影响进行了动态分析(2011年开始的10年长期影响)。相对不开征碳税的情况,从纵向看,碳税对经济的影响程度和减排效果逐年不断增强;从横向看,碳税税率越大,增强的幅度越大。在10元/吨和70元/吨的税率水平下,对GDP的10年累计降低幅度分别为0.19、1.67个百分点,对投资的累计降幅分别为0.25、2.75个百分点,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累计减少幅度分别为0.14、0.66个百分点,对CO2累计减排幅度分别为18.57、114.15个百分点。
从行业结构上看,能源行业和重工业受碳税的影响是减少行业产量、提高行业价格和减少进出口,影响程度高的行业主要为煤炭采洗业、天然气开采业、电力工业、有色金属、钢铁行业等;而对轻工业和农业等行业的影响是增加行业产量、降低行业价格和增加进出口,且影响相对较小。
由于开征碳税对部分高耗能行业、能源成本比重大的行业影响较大,而这些行业可能是一些地方的支柱型产业,所以开征碳税过程中可能面临来自行业、部门乃至一些地方政府的阻力。
另外,在我国开征碳税需要处理好与现有对能源征收的相关税种之间的协调关系,需要从政府间财政关系上处理好碳税的收入归属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和能源等生产要素价格形成机制。需要把开征碳税放在财税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统筹考虑,其配套、协调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是显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