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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参与率达43.8%
2014/4/21 11:27:07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调查显示我国农村民间借贷参与率达43.8%昨日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4》显示,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约为27.6%,低于40.5%的全国平均水平。农村民间借贷参与率高达43.8%,民间借贷活动非常旺盛。
该报告由中国农业银行与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联合发布。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正规信贷需求十分旺盛,有借贷需求的家庭比例达到19.6%。其中,低收入农业家庭有农业生产信贷需求的比例达到52%。农村家庭的正规信贷可得性约为27.6%,低于40.5%的全国平均水平。
但进一步分析发现,未能获得银行贷款的72.4%的农村家庭中,有62.7%的农村家庭虽然需要资金但是没有到银行申请,只有9.8%的家庭向银行提出申请贷款但是被银行拒绝。
对此,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指出,农民从正规渠道取得贷款占比低主要是没有去申请,与教育水平、家庭金融知识和金融服务可得性等因素有关。我国农村家庭所在村周围的银行网点平均数仅为0.77个,与城市家庭所在小区的2.63个相比差距较大。
值得一提的是,在农村地区,家庭开户行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
甘犁解释说,“农村居民因位置便利而选择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位置便利是家庭选择银行的最主要原因”。
此外,农民的贷款需求一般通过民间借贷来解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有34.7%的家庭参与了民间借贷,农村民间借贷参与率高达43.8%,显示出中国农村家庭民间借贷活动非常旺盛。
从民间借贷的来源来看,在农村,兄弟姐妹是民间借贷的主要来源,比例达到了36.1%。同时有30.4%的农村家庭从其他亲属渠道获得了借贷,只有0.7%的农村家庭会去民间金融组织借款。
根据2013年的调查数据,全国家庭债务总额中只有15.8%来自于农村家庭。全国有债务家庭的户均债务负担为134745元,而农村有债务家庭的户均债务为55113元,远远低于全国水平。
目前农村家庭借贷主要用途为生产性经营和房屋购建。甘犁表示,农村土地的抵押能够显著提升正规信贷可得性,以工商业经营贷款为例,若土地能够抵押,则抵押后估计获得贷款的概率将比目前获得的贷款比率增加18.3%。但在总体被拒信贷需求基数不大的情况下,作用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