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今日开始实施
2010/6/17 9:58:4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化妆品成分标注新规今日开始实施根据我国颁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有关规定,自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在境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称。
据悉,我国早在8年前就准备要求化妆品公开其成分,但因各种原因一直推到去年10月1日才正式颁布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要求化妆品必须在产品包装上公开其成分,并给了8个月的过渡期。
已生产产品仍可销售
从6月17日开始,在内地销售的属于化妆品定义的护肤产品、彩妆产品、沐浴产品等,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含量在百分之一以上的成分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称则按照相关国家规定标注。
在2010年6月17日前(不含17日)生产的国产化妆品和进口报检的进口化妆品,不必进行全成分标注,可以销售到产品保质期结束。
市场观察
多数产品仍未有成分标识
一些化妆品虽然有成分标识,但是诸如“玻尿酸”、“丙二醇硬脂酸脂”、“聚山梨醇脂”等这些出现频率比较高的名称到底是什么意思,很多消费者都“云里雾里”。
日化产品专家表示,虽然消费者目前还难以对一些成分名称有自己的认知和判断,不过对那些标榜自己是“纯天然”、“无添加”,号称含“燕窝”、“人参”等高档中药材来吸引消费者的化妆品,在以后的广告宣传想要“乱忽悠”,难度将加大,因为你添加了什么东西都清楚地列在成分表里。这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上一篇:2010年经编织物1-4月出口情况分析
- 下一篇:笔记本市场暑促或现转机
-
- 直达1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