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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引资发展借力兴林
2014/3/18 17:46:01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黑龙江引资发展借力兴林黑龙江省利用外资实施林业项目,25年共利用外资6006万美元,项目实施区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森林资源,而且调整了产业结构,还为当地百姓增财造福。
黑龙江省林业厅外资处介绍,25年来,黑龙江省利用世界银行信贷、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全球环境基金赠款,先后实施了林业发展项目、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及三江平原湿地保护项目。这些按照国际惯例组织实施的大型林业工程项目,从选择树种、选地、整地、种苗准备、栽植造林、幼林抚育、环保、检查验收等都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速生丰产用材林技术标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黑龙江省制定了相关的技术、环保、检查验收、信息收集、报账提款等多项配套管理办法,有效地推进了项目建设,提高了工程建设质量,使项目建设取得了生态、经济、社会多方面的效益。
据统计,目前,黑龙江省有8个市26个县(市、区)179个国有林场实施了世行或亚行项目。目前,利用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贷款营造优质商品用材林270万亩,森林抚育492万亩。修建林区道路551公里,举办各类培训班694次,每次培训人员达3.2万人次。
林业发展项目是黑龙江省林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第一个项目。项目从1985年开始,在尚志、方正、宾县、依兰、汤原、宝清等6个县(市)实施,到1991年结束,完成造林6.57万公顷。项目建设前,这6个县(市)年营造人工林14.7万亩,而且保存率只有55.6%。项目实施后,年造林达16.5万亩,丰产林造林保存率达到95.9%,加快了造林速度,提高了造林质量。目前,项目区有40.5万亩成熟林通过主伐得到利用,既改善了当地的交通和生产生活条件,也调整了产业结构。
从1995年开始,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在全省19个县(市)139处林场和造林实体中组织实施,到2001年结束。项目共完成造林7.5万公顷,平均造林成活率达到94.1%,平均保存率达91%,良种使用率达到100%。
从2005年开始实施的三江平原湿地保护项目,目前已完成造林14.7万亩,在6个自然保护区内已停耕农田5.2万亩,其中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6000亩,安邦河省级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湿3750亩,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湿地保护和恢复示范区。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邮箱:cidr@chinaid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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