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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消费税三连涨引争议 倒逼“税收法定”落实
2015/1/16 21:31:54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油价不能再跌了,要不就只剩下税了。”1月13日,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这句吐槽刷屏。在国际油价持续走低的情况下,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财“油价不能再跌了,要不就只剩下税了。”1月13日,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这句吐槽刷屏。
在国际油价持续走低的情况下,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14年11月28日至今年1月12日,非常罕见地连续三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成品油单位税额涨幅超50%,引发各界争议。
据业内人士测算,在1月12日的税率调整后,附着在成品油价格里的消费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已占到成品油价格的近40%。
如此密集地上调税率,且未经全国人大讨论、批准,是否程序合法?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表示,由于有全国人大对国务院的相关授权,此外,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也明确规定,“消费税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两部委调整消费税符合现有程序。
而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孟鹏预计,1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下一个成品油价格调整窗口,油价很可能迎来十三连跌,不排除消费税进一步调整的可能。
油价不能承受之重
本周国际油价继续下挫,布伦特原油跌破45美元/桶,而2014年12月以来的这一轮暴跌依然看不到头。
受此影响,1月12日,国内成品油价格再次迎来调价窗口。国家发改委当天发布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395元和380元。
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油价下调与消费税增税部分相抵后,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降180元和230元。相比国际市场油价跌幅温和得多。
事实上,这是45天以来成品油消费税第三次上调。2014年11月28日,两部委近年来首次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调整,将汽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元/升提高到1.12元/升,柴油等消费税由0.8元/升提高到0.94元/升。半月之后,12月12日税率再次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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