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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2014年新开户单位8491家
2015/5/16 8:33:3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2014年,新开户单位8491家,新开户职工59.85万人,净增单位6820家,净增职工11.78万人,缴存359.34亿元,同比增长12.74%。截至201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4年,新开户单位8491家,新开户职工59.85万人,净增单位6820家,净增职工11.78万人,缴存359.34亿元,同比增长12.74%。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实缴单位77116家,实缴职工313.03万人,缴存总额2136.36亿元,缴存余额970.9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22%、18.09%。
(二)提取
2014年,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为210.63亿元,与去年持平,占当年缴存额的58.62%,比上年同期下降7.3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1165.44亿元,同比增长22.0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福建省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88万笔208.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3.74%、26.8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9.28亿元。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9.16万笔1375.07亿元,贷款余额855.96亿元,同比增长9.29%、17.88%、17.79%。个贷率为88.16%,比上年同期下降0.22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未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应还贷款本金。
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累计发放项目贷款8.75亿元,其中福州项目贷款4.15亿元已于2013年5月全部回收,厦门市项目贷款尚有余额4.6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4年,未购买国债。当年兑付国债金额5.52亿元,期末国债余额2.48亿元。
(五)资金存储
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实际结余资金存款138.77亿元。其中,活期20.6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59.21亿元,1年以上定期26.72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32.21亿元。
(六)其他
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88.89%,比上年同期减少1.02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福建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412038.92万元,同比增长25.2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含增值收益利息收入)44847.7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63099.98万元,国债利息收入4089.80万元,其他收入1.4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福建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215421.83万元,同比增长14.71%。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92861.9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7476.1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0579.66万元,其他支出4504.0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福建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96617.10万元,同比增长39.25%。增值收益率2.18%,比上年同期增加0.3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福建省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5890.5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1461.09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0028.5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521.32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485.04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50618.56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8951.1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福建省管理费用支出1096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92.92万元,公用经费1147.62万元,专项经费3723.23万元。
三、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福建省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787.49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1‰。当年未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个人贷款,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50618.5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10%,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51%。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年底,无项目贷款逾期情况。根据财政部《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财务管理办法》,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项目贷款余额的4%计提。当年未使用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项目贷款,福建省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060万元,其中厦门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840万元,福州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0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四、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3.91%和12.74%情况。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66.88万笔210.63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3.7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0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7.56%,租赁住房占0.02%,其他占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6.24%(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5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户口迁出所在市或出境定居占1.16%,其他占12.5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44%。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约53亿元。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38.28%,90-144(含)㎡占58.29%,144㎡以上占3.44%;新房占85.52%,二手房占14.48%。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本省仅余厦门1个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厦门共有试点项目2个,贷款额度4.6亿元,均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其中滨海公寓项目贷款额度2.6亿元,洋唐居住区A09地块项目贷款额度2亿元。建筑面积共51.15万㎡,可解决883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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