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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重点监控三类药价 开展成本价专项调查
2015/7/9 8:32:4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近日,赛柏蓝从消息人士那里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药品价格重点监测方案,将对下列药品进行重点监测:1、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2、近日,赛柏蓝从消息人士那里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和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研究制定药品价格重点监测方案,将对下列药品进行重点监测:1、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2、市场销量大、临床使用频次高的药品;3、市场供应紧张以及社会关注的其他药品。
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具体措施近期将公布实施。同时还将开展药品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工作,对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药价改革满月:药价平稳,改革成功
5月,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下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自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现在药价放开已经满月,多家媒体报道显示药品价格虽有涨有降,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离谱上涨的情况。由于药品零售市场竞争充分,药厂大都不敢贸然提价。而相反地,在零售药店一些药品出现了降价,如治疗肝脏病的恩替卡韦分散片,以前100多元现在70元;治疗感冒的氨酚烷胶囊,以前十多元现在七八元。
据齐鲁晚报报道,一些常用药品,尤其是中老年人常备药品价格相对较低,也比较稳定。
例如,降血压、降血糖和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价格都几乎没变化,硝苯地平缓释片12.3元一瓶,盐酸二甲双胍19.3元一瓶,阿卡波糖55.5元一盒,利血平1.8元一盒。
此外,齐鲁晚报的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有部分药品价格出现上涨,但是涨幅均不大,尚未有暴涨数倍的情况发生。某药店负责人介绍,从零售角度看,药价不会出现大幅上涨,个别品种会有所调整,涨一点或降一点,试探市场反应。
一些低价药,也因为价格上涨而重返江湖。这些药品即使所谓的“暴涨”,每天的服用成本也只有几毛钱到几块钱,也在低价药的控制标准内。
业界共同的看法,低价药涨价后,利润增加,能够刺激药品生产企业加入到低价药生产过程中,不仅有利于恢复常用药品的生产供应,而且价格也会通过市场竞争得到理性回归。
药价重点监测方案即将出台
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虽然不排除部分药品价格因成本、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有所变动,但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原司长李镭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未来药品价格总体不会出现大幅上涨。
“出厂价过去已经放开了,这次放的是零售价,影响药品价格形成的招标和支付管制没有放,它们在影响价格的形成。”李镭解释说,根据药品特性、市场竞争状况和政府管理情况,未来对原政府定价药品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2000种左右,相应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和规则,包括程序、依据、方法等;第二,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建立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其中,针对专利药和独家生产药(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约200种),应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谈判的价格形成机制;第三,医保支付标准对市场交易价格亦有约束引导作用。
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同时,发出了《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明确了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开通了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价格监督机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价格举报、价格监测、媒体报道以及市场巡查发现的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药品价格重点检查。
此外,赛柏蓝从消息人士那里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商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制定药品价格重点监测方案,遴选重点监测品种。将对下列药品进行重点监测:1、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2、市场销量大、临床使用频次高的药品;3、市场供应紧张以及社会关注的其他药品。
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具体措施近期将公布实施。同时还将开展药品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工作,对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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