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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医改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透明度
2015/8/5 8:32:32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安徽省将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今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将向公众公示自己的大数据。按照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首次公开应在今年10月以前完成。安徽省二级以安徽省将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今后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将向公众公示自己的大数据。按照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首次公开应在今年10月以前完成。
安徽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公开
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公开含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解放军、武警医疗机构,以及各级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二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通过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透明度,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接受社会监督。“省卫计委政法处处长谢瑞瑾认为,“想要继续推动医改,只有让公众了解更多信息,才能实现医患双方的彼此信任。
人均医疗费用等6大项内容公开
谢瑞瑾介绍,安徽省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需向社会公开的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医疗费用、医疗质量、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和服务承诺等6个方面,其中服务承诺包括我省医疗机构统一和自选的内容。
“此前,部分医疗机构只是公开了自己的医护信息和部分患者花费数据,从信息公开的层面看,依旧是不对称的。”谢瑞瑾表示,医疗费用、医疗质量和运行效率是今后各医疗机构的公示重点。
在医疗费用方面,各医疗机构需要公布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药品占比、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单病种平均费用和医保及新农合实际报销比例等信息。
医疗质量方面,则需要公布治愈好转率、急诊抢救成功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门诊输液率、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和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等信息。
运行效率方面,则需要公布门诊挂号预约率、术前待床日、病床使用率和出院者平均住院日等信息。
10月前完成首次公开
谢瑞瑾称,医疗机构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报刊等媒体每季度结束之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也可在医疗机构公示栏、在门诊住院患者流动聚集区醒目位置公开相关信息。
医疗机构首次公开应在2015年10月底前完成。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督促检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的监督责任。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每半年、全年对本区域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分析,随后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作出权威发布。”谢瑞瑾透露,上述数据也可在便民服务平台开辟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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