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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药监总局抽检3518批次样品 不合格样品65批次
2015/9/3 8:34:0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根据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通告显示,2015年2月份—6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6类食品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6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根据食药监总局发布的通告显示,2015年2月份—6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6类食品351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5批次。其中,蛋及蛋制品135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添加剂18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55%;粮食及粮食制品183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0.16%;肉及肉制品836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占0.96%;水产品及水产制品361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占10.53%;冷冻饮品170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占8.82%。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食药监总局公布的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共8批次。分别是沈阳万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卤鸡爪亚硝酸盐超标;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生产的猪后臀尖检出禁止使用的西马特罗;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嫩熏烤香肠、杭州万隆肉类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鸭和南京桂雨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掌中宝菌落总数超标;义乌市德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耳片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柠檬黄和日落黄;徐州市喜德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凤爪和甘肃娇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驴肉山梨酸超标。
食药监总局通告显示,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兴隆分公司曾提出复检,但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复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复核检验,复核结果仍为不合格。
在不合格项目的说明中显示,西马特罗是“瘦肉精”的一种,属于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该类药物能够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176号公告规定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西马特罗,农业部193号公告规定禁止所有食品动物以任何用途使用西马特罗,农业部235号公告规定西马特罗为禁止使用的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除了金锣外,此次上榜食药监总局食品检测不合格名单中还有不少大型企业,包括永辉超市、福州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等。
对此,中国品牌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食药监总局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单,更多的对行业起到正向的影响,对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更加激发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更加重视。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企业,食药监总局要求19个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0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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