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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项目获批复 总投资约73.3亿元(全文)
2015/9/8 8:32:49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3]327号)、《关于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石首长江公路大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湖北省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250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的请示》(鄂发改交通[2013]327号)、《关于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石首长江公路大桥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说明》(鄂发改交通[2013]576号)及有关补充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公路网络,优化长江过江通道布局,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石首长江公路大桥。
二、同意采用碾子湾桥位方案。路线起自江陵县普济镇西,接在建的潜江至江陵高速公路,经横沟市镇,在北碾村附近跨越长江,止于石首市高基庙镇西,接在建的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全长约40.5公里,其中,长江大桥长约11.3公里,北岸接线长约17.7公里,南岸接线长约11.5公里。
三、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大垸互通式立交至石首东互通式立交段(含长江大桥)约12.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标准,路基宽度和桥梁宽度(不含布索区)采用33.5米;其余路段约28.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路基宽度采用26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有关规定。
全线在大垸、石首东、高基庙等3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长江大桥通航有关要求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石首长江公路大桥通航安全影响论证的审查意见》(交水发[2013]212号)执行,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不小于18米,同时应不低于上下游相邻已建桥梁实际通航净高。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73.3亿元(静态投资约65.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8.33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5%,由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57.5%、1%、10%、11.5%、10%、10%的比例出资;其余54.97亿元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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