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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迎十年大修 优质零部件厂商将迎机会
2015/9/10 8:33:3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已经实施10年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迎来大修。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已经实施10年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迎来大修。
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对2005年发布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提出十项修改意见。《决定》自8月8日开始施行。
睿信咨询创始合伙人、执行董事付志勇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在提出的十项修改意见中,值得注意的有三项,即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
中研普华研究员肖健对法治周末记者指出,本次规定大修实质上是为进一步破除汽车行业垄断,从商务部主导破除地方封锁、发改委整治汽车业垄断和交通部治理汽车供应配件体系垄断这一系列动作来看,政府近年在汽车领域频频发力,剑指多年来汽车行业的垄断乱象。
“此前由于汽车厂家垄断零部件供应,4S店垄断维修保养渠道,导致机动车维修出现价格不透明、服务质量不被充分保证和消费者利益受损的情况。”汽车观察家移动互联网全媒体平台创始人陈希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
肖健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从国家对汽车行业整治的思路可以看出,政府正在立志于推动汽车市场自由发展,建立更为开放、公平的市场秩序。”
打破维修资质垄断
对《决定》作出的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的规定,肖健认为,这将打破资质垄断。
“在此规定下,4S店和主机厂将不能限制消费者到社会上去修车,从此民营汽车修理企业将在法律上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肖健说。
肖健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受此影响,将极大程度削弱汽车生产厂商对于汽车维修市场的控制力,汽车后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能够得到改善,维修保养服务价格一定更加透明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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