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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暂行办法》:目前针对拼车等无详细规定
2015/10/17 8:33:35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10月15日晚,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起草《暂行办法》的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出租车10月15日晚,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起草《暂行办法》的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秀春谈到了《暂行办法》制订过程中的感受,交通委党组成员兼秘书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对改革方向做出阐释。
王秀春表示,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是两个文件,《深化出租车改革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设计上来说,《暂行办法》是指导意见下面的一个小区域。“因为不能只就专车或者是网络约租车来说,而要把它放在出租车大行业的领域,尤其要放在整个城市交通的领域来考虑,这是一个方面的信息不对称。”
关于在8号论坛上发布的上海试点情况,王秀春表示,前期和上海有过沟通。上海方面也表示过,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能够试点的方面非常有限。比如从业人员在没有专车证明身份的情况下,需要行业协会来暂时行使政府的职能。王秀春说:“因为上海市只是一个城市,在我们整个大的法律法规的背景下,整个公安部、商务部,对于运营车辆的背景下有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所以沟通之后,上海的方案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是有积极的作用和意义的。”
新兴业态在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的探讨。王秀春说:“比如现在的管理办法,一方面对于网络约租车有比较详细的规定,必须从法律制度设计上,已经基本上能够落地了。同时我们在办法也是留了缺口了,比如说真正体现共享的顺风车、拼车,我们在办法中目前没有详细的规定。这是因为我们觉得,一方面是从交通部的职责所在,另外一方面从现在目前研究的法律,还是相当不成熟,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如何来分辨,如何来监管等等。”
交通委党组成员兼秘书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则表示,作为交通运输部,目前起草的这两个文件是跨界的。工信部、发改委、相关的工商、质检等部门,都参与了研究。“所以作为政府监管来说必须要多部门的合作,共同来研究,取得一个综合管理最大的公约数。尤其是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最前面,因为无论说部门有意见,但是从过程政府来讨论问题的时候,政府也有职责。”
刘小明说:“从出租车改革来说,出租车的问题、专车的问题放在一起,这个问题就更加的复杂了。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出现各种各样的声音是很正常的。有各方利益,有资本的力量,也有传统势力的保守。”他表示希望通过改革来示范一些改革红利,而且在这个过程要更好的服务于老百姓的出行,不仅是打出租、打专车,更重要的是城市交通应该有一个良性的发展。“如果说城市交通没有良性发展,我想你再好的专车坐在里面走不动,那不是我们改革所希望的。”
他提到高德公布的二季度城市拥堵指数。北京、广州、杭州、深圳,在目前已经限购情况下,拥堵指数分别比去年上升了13%、15%、17%、11%。“车增长是一个原因,他们认为专车是占了相当大的份额。这个数据也在进一步证实和研究,我想这些情况都值得摸索。”他说。
刘小明表示,这次改革也充分的来考虑了如何用互联网+的技术,来改造传统的业态,如何通过新的业态的增量来带动传统业态。通过细分的服务,来提升对公众的服务水平。“智慧的新业态一定是要做大市场,而不是抢别人的饭吃,至少要少抢一些别人的饭吃。在这个过程里如果让别人无路可走,同样也会有一场新的革命。”刘小明说,这个过程最重要的是平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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