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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将在10省(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2016/2/24 8:55:23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近日,农业部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以下称“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近日,农业部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以下称“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2015年是农村电商政策密集发布年,同时,也是各大电商企业进村年。2016年中央定调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电商亦成为一个新的突破点,试点方案称,将围绕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任务,解决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
10省份开展3方面试点
方案明确,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宁夏等7省(区、市)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北京、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
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试点方面,文件提到了4种模式,包括“基地+城市社区”直配模式、“批发市场+宅配”模式,以及建立鲜活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和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
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宋俊文告诉记者,从这个试点方案看来,目前的下一步重点,是“传统企业+互联网”,无论是基地,还是批发市场和宅配,文件始终强调,传统的涉农单位,要用互联网来去带动农产品的销售。
另外,在市场预期巨大的农村生产资料方面,试点方案提到的试点领域,包括建设农资网上销售平台、农资电商服务体系,以及支持电商平台企业建立大数据分析系统等。
试点方案还提到,要加强与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服务企业合作,提供农资贷款、农业生产保险等相关金融服务。
农业电商瓶颈亟需破解
事实上,农业电商还存在许多瓶颈亟需破解。
阿里巴巴农村淘宝事业部农业发展部总经理朱俊表示,这份试点方案较此前的文件,更加具体和务实,比如将从最基本的B2C(企业零售)模式,到后来的F2C(农场直供)模式、C2B(消费者定制)模式、C2F(订单农业)模式等写入了文件。
另外对很多企业来说,点出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几种模式,算是指明方向。最后,文件对农村电商面临的核心问题,也都提到了,比如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均有试点探路的要求。
多位电商负责人提到,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一直是他们拓展业务的掣肘。
“我们在做农业电商的时候遇到一个瓶颈,即最后一公里的配送问题,”宋俊文表示,“好的产品多在偏远地区,中间的物流环节是个问题,也是市场的瓶颈。”
除了物流环节一直是农业电商的痛点之外,“溯源”的成本也是他们所头疼的问题。
此次发布的试点方案中提到,要加强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等电子商务基础数据库,探索与电商企业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需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的加强所带来的“副效应”是追溯成本的提高。朱俊预测,未来哪家企业在食品质量追溯方面做到最好,一定就是中国农业企业中冒出来的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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