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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安置房事件 三责任人被判刑
2009/12/15 19:30:16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温州安置房事件 三责任人被判刑一度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的温州“购房门”有关责任人吴权书等3人11月12日被判处刑罚。温州瑞安市法院依法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原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党委书记、副指挥吴权书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旧城改建指挥部下属的原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林国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原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经营科科长郑小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今年3月23日,一个出其不意的网络曝光,一夜之间把温州“购房门”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受到各界关注。一些官员和“关系户”利用特权和关系网,以8000元/平方米的“暂定价”从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购到安置房剩余的好楼盘、好层次、好朝向的“三好房”,顿时成为众矢之的。随后吴权书、林国权、郑小蒙等责任人分别被温州市纪委及司法机关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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