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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 淘汰落后产能(全文)
2015/5/8 8:33:08 来源:中国产业发展研究网 【字体:大 中 小】【收藏本页】【打印】【关闭】
核心提示: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两部委印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两部委印发《关于严格治理煤矿超能力生产的通知》和《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旨在遏制煤炭产量无序增长,调整产业供需结构。2015年全国将淘汰煤矿1254处,淘汰落后产能7779万吨。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2015年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淘汰煤炭落后产能是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是控制煤炭总量的重要举措,对转变煤炭发展方式、提高煤炭生产力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二、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意见》等文件要求,逐步淘汰9万吨/年及以下煤矿;对非法违法开采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对安全基础条件差且难以改造,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加快引导其退出煤炭生产领域;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淘汰30万吨/年以下煤矿;对具备资源优势和改造提升条件的小煤矿,鼓励其参与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改造升级。
三、请认真组织淘汰落后产能煤矿的检查验收,并将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完成情况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公告中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淘汰完成时间等内容应据实填写。
四、各地方有关部门要继续完善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相关政策,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对落后产能的约束,推进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落实。要加强对拟退出煤矿和长期停产停建煤矿的日常监管,防止非法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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